車內溺亡的悲劇緣何一再上演?

時間:2013-07-11 15:52   來源:中國青年網

  7月8日晚,邢臺沙河下起了暴雨。一輛轎車在通過沙河南環一處地下橋時被淹沒,待消防官兵將其救上來時,車上的三人已經罹難。(7月10日 《燕趙都市報》)

  一家三口不幸溺亡罹難,讓人扼腕嘆息、痛徹心肺,痛定思痛,車內溺亡的悲劇緣何一再上演?就在去年,一場罕見的強降雨讓北京變成一片汪洋,在廣渠門橋下,一名男子在車中溺亡;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幾十台車被大水淹沒,已發現3名遇難者遺體。自那時起,關於市政建設和自救逃生知識的討論隨之風生水起,但是,再面對類似猝不及防的災難,我們仍無能為力、束手待斃,城市仍毫不設防、罔顧坐視的話,豈不是社會的悲哀?

  當然,一家三口被溺亡背後,折射出城市安全防範預警的缺失。如果在暴雨前或後,相關部門能在水深危險處樹起危險提示,或禁止通行的溫馨告知,或許悲劇可以避免。就在日前,一場“50年一遇”的暴雨襲擊了武漢,在一處井蓋被水衝跑的井口旁,水務工人楊紅亮在齊腰深的污水中,一口氣站了9個半小時,同時不斷提醒行人:“注意腳下,這裡有個井口。”雖然,“人體路標”並不是城市管理的最優選擇,甚至是無計可施的愚笨辦法。但是,在市政設施因歷史遺留的沉疴痼疾並未徹底改觀前,只要能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産安然無恙,諸如“人體路標”式的城市管理,在特定環境下,最愚蠢的行動可能就是最明智的抉擇。

  如果説一場暴雨可以成為城市安全管理的試金石,那麼,令人揪心的溺亡悲劇的上演,則以生命的代價檢驗出了城市管理的短板。海恩法則告訴我們: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海恩法則特別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換言之,市政設施由於歷史建設的滯後或不盡人意,並不是必然事故發生的根由。事故發生的真正罪魁禍首在於,相關部門責任心的流失,對事故麻木不仁、無動於衷或者敷衍塞責。

  一場暴雨將城市安全管理打回原形,一個衝跑井蓋的井口,一處容易積水的洼地,都可能成為吞噬生命的無情殺手。固然,提高市民的逃生自救能力,是應對災難不可或缺的講題,但是,如何讓市民遠離災難,不是直接對決生與死的博弈,應是城市管理的應有要義。確保每個市民無後顧之憂的生活,而不是僥倖與意外、災難、死神擦肩而過,理應是城市安全管理的底線。

  可以説,現在,全國各地已進入雨季多發期,而紛至遝來的,必然是隱患頻出、危險潛伏。如若我們還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態度,仍把悲劇視作茶余飯後的談資,還以僥倖的心理面對隱患、危險,那麼,安全很可能不堪一擊,事故便難以避免,災難還會捲土重來。

  責任心的缺失是城市管理最大、最直接的災難,也是災難的無形推手。要紓解災難,杜絕事故,當務之急是,城市管理部門要未雨綢繆,在暴雨來臨前展開地毯式排查,針對各地的實際情況有的放矢的對症下藥,避免井口吞人、深水淹車的悲劇;其次,完善安全預警機制,當暴雨等來襲時,相關部門能迅速繪出市民安全出行的“導航圖”,把市民安全永遠應放在城市管理的第一位。(賈春強)

編輯:張禦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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