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安徽省人社廳發佈《關於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允許公務員提前退休或辭職創業。另外,對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的,可以在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期間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7月9日《江淮晨報》)
停薪留職,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時代轉型時期的特定産物。無論是近些年各地出臺的清理在編不在崗人員政策,還是《公務員法》,都不再提“停薪留職”,這表示曾經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停薪留職政策,在法律層面已走進歷史。
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現在安徽省為了鼓勵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居然又出臺政策允許和支援公務員提前退休,以及為離崗創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保留3年人事關係。無疑,這是一項與時代潮流相背離的政策。
不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停薪留職政策的吸引力最終有多大,究竟有多少人會接受這個政策去創業,也不論此舉能否掀起新一波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下海”熱潮,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管理制度方面説,這一政策都是“制度倒退”之嫌。
眾所週知,現在單位用人基本都是採取聘任制,在政府部門,許多地方已在試行公務員聘任制,而在包括教師、醫生在內的很多事業單位,聘任制改革正在深入推進,尤其是近幾年各地招考的教師、醫生已經不再給予所謂的事業編制,而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允許公務員等提前退休或離崗創業,保留人事關係,無疑是在讓一部人享受特權,是在製造一種新的不公平,應該叫停。(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