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撈外快,佔道擺地攤。”15日,網友“岔巴子”發佈的這條“有圖有真相”微博,引來近2萬人熱議圍觀。記者多方了解後獲悉,圖中的“地攤男”確係洪山區城管局一名執法隊員。武漢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對此事進行徹查(6月16日《楚天都市報》)。
白天做城管隊員,晚上卻擺起地攤,成了被“管理”的對象,的確是個很賺人眼球的角色反差。武漢市城管委已經表示將進行徹查,而“絕不以臨時工為藉口撇清關係”的表態擲地有聲,似乎也意味著這位城管隊員的地攤很難持久。但實際上,如果能夠拋開有色眼鏡,別把對城管工作的不滿簡單轉嫁到每位城管隊員身上,一位城管隊員在業餘時間擺起地攤,傳遞出的未必不是社會的某種真實和希望。
首先,擺地攤並不等於違法經營。事實上,面對很多城市城管對攤販的習慣性驅趕,有識之士早就指出,合法經營是公民的自由,城市管理應該合理對待攤販,以保障一些低收入者憑合法勞動養活自己的權利。換言之,如果這位城管並沒有佔道經營,而是在允許地段合法擺攤,有何不可?面對城管對攤販的驅趕,我們質疑城管,然而面對一位擺攤的城管,我們卻又質疑其知法犯法,其實在潛意識中已經默認了驅趕攤販的正當性,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其次,業餘擺地攤更加接近城管隊員的真實。多年來,城管工作備受質疑,城管隊員在很多時候也已經被人為地妖魔化。其實,很多城管隊員都是聘任制,收入不高,對他們而言,城管可能就是一份普通的職業而已。有網友説,這個城管隊員晚上去擺攤,看來白天沒有打砸搶,應該還不壞。雖然這是戲言,但很顯然,我們並不能否認城管隊員也是普通勞動者的事實,即便有些城管工作中暴力太多,真正需要反思的也是制度而非他們個人。
此外,城管與攤販身份的重疊,從個人角度來講,未必對城管理解攤販們的辛苦沒有益處。雖然説,改變城管與攤販的對立,根本並不在於城管個人認識,但應該看到,如果城管隊員們都能對攤販的不易感同身受,無疑可能減少其執法時的戾氣,客觀上緩和與攤販的關係,減少暴力。而從更高層面來看,不同身份地位的人能夠自由選擇自己的職業,實現身份互換,其實也有利於不同人群間的溝通,促進階層流動。
總之,城管只是份普通的工作,一位在業餘時間擺攤的城管,讓我們更加清晰地看到了城管隊員的真實,也隱約與我們對城管形象改變的期望不謀而合。當然,這一切都應以合法經營為前提。如果該城管隊員涉嫌違法經營,抑或利用城管的權力擺攤獲利,當然應該受到處理。只是真相並未大白之前,我們不必因為對城管的質疑,而否定每個人合法勞動及掙錢的權利。(劉楚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