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在看央視“面對面”節目時,冒出這樣一個想法: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組織、機構,大至一個國家,判斷其文明程度,有一個終極標準,或者説最高標準,就是看其對人的尊重程度,對生命的尊重程度。
3月31日晚,央視“面對面”節目把發生於3月20日的中關村棄嬰事件再次推到公眾面前。製片人的意圖,可能是想探討如何完善棄嬰救治機制,但是,引起我關注的,是當時參與搶救棄嬰的一位志願者楊景倫,他看上去才二十多歲,在發現棄嬰地點附近的一座大廈裏上班。小夥子和別的志願者一起,把已經凍壞了的棄嬰用羽絨服包裹起來,急送到附近的一家醫院,和醫生一起為棄嬰暖身。當醫生問誰是棄嬰的家屬時,楊景倫説“我是家屬”。換了別的人,可能會參與搶救,但要當“家屬”,可能會猶豫。“家屬”可能意味著責任和一連串你意想不到的麻煩。中國的古訓是“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而且對一些人來説,不把自家門前的雪掃到別人門前去,就算不錯了;楊景倫在事關人命時,卻把本不是自己的責任攬到自己身上。
事關人命,是一些人退卻的理由;事關人命,是楊景倫上前一步的動因。楊景倫最早看到這個棄嬰時,赤裸的小身體躺在一輛三輪車上,身子下面是冰涼的鐵皮,身上只蓋著紙盒。“面對面”節目裏,楊景倫對央視主持人説當時他想罵人:“畢竟是一個生命,你給他蓋點兒東西都行!”對生命的痛惜、愛護,是楊景倫內心最光輝的部分;這樣的內心,是人性、人道的高度,也是人類文明的高度。
康得説:“人,是作為目的本身而存在,並不僅僅是作為某個手段給某個意志使用的”;“人之為人,其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而且是這樣一種目的,這種目的是不能為其他目的所替代的、不能僅僅作為手段為其他目的服務的”。以生命為目的,楊景倫自願成為搶救棄嬰的“手段”——在“人”的意義上,他自己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即康得所説的“不能僅僅作為手段”。
但是,在別的場合,在更廣大的範圍內,楊景倫以及像他那樣的普通人,能夠避免“僅僅作為手段”的命運嗎?比如,“開胸驗肺”的張海超,他的健康直至生命,失去了作為目的的價值,只是充當了“人口紅利”的成本,充當了換取GDP的“手段”;在屢屢發生的礦難中,礦工的生命成為煤産量裏面的一個數字;在應試教育體制中,學生和教師都是“升學率”裏面的一個數字;在冤假錯案中,人是“破案率”中的冤魂——“人”,僅僅被當作手段、工具、耗材,即物質化。那些不敬畏生命,把別人僅僅當作工具來使用的人,他們自己的生命先已被工具化了,我們從他們身上看到人性的失敗。
國家主席所説的“人生出彩”,是國家對國民的承諾:創造條件和機會,讓每一個人平等享有人生出彩、人生成功的機會。有人甘願平淡,有人能力有限,因此,可以有人不怎麼出彩,但是,絕不能允許有人為了自己人生“出彩”,讓別人“挂彩”,不能允許有人用他人的生命和尊嚴來換取各種光鮮的名號與利益,不能允許有人蘸著他人的血淚書寫自己的“輝煌”。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楊景倫體現出來的正面價值就會受到壓抑,甚至被工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