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緊迫秩序”才是最優

時間:2013-03-13 13:57   來源:西安晚報

  捐款者遇困難可優先獲救助,這樣的“首創之舉”,其出發點無疑是極好的,目的不言而喻,便是鼓勵人的向善之心。

  但任何有著良善出發點的事情,其行為方式卻未必經得起推敲。于這“優先獲得救助”而言,便也讓人茫然。何謂“優先獲得救助”,就是放著有人更困難不去救助而救助那些曾經的捐款者麼?果真這般的話,似乎又背離了傳統的價值秩序。須知,救助款的資源,無疑是有限的;而被救助人的輻射範圍,卻是無限的。用有限的資源去救助無限的被救助者,無疑需要智慧、也需要技巧,即要用有限的救助金,發揮盡可能大的作用,即好鋼要用在刀刃上。

  如此審視,大抵可知,就救助人而言,其最優的救助秩序,無疑是困難的緊迫秩序。可以舉個顯而易見的例子,兩個家庭都很窮,都是吃了上頓愁下頓的,但其中一戶家裏有人生了病,急需錢,沒錢醫治的話,生病的那人就要命歸西天了;另一戶則是曾經的捐款者。如按著“優先救助”的原則,就要救助曾經的捐款者,那另一戶人家的生病者,怕是只能等死了,如此現狀,豈是你我願意看到的?故而,在救助面前,只有緊迫程度之説,沒有“曾經的捐款者”之説。

  換言之,在困難面前,在生命面前,救助更應看重緊迫性,而不是看重“曾經的過往”。只有將救助金的作用,發揮到最恰到好處的位置,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也才能更大限度地彰顯救助的價值。

  “困難緊迫秩序”是第一救助秩序,這一點常識,理應被每一個人熟記在心,唯有如此,公平正義的光輝,才可能更好地抵達。(楊燕明)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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