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回饋機制”值得肯定

時間:2013-03-13 13:59   來源:西安晚報

  11日下午,記者獲悉,江蘇鹽城市紅十字會第五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鹽城市紅十字會捐薪會員管理辦法》,今後捐款者在遭遇困難時可優先得到救助,並可獲得相應表彰。這意味著,鹽城市在全國率先建立捐薪回饋激勵機制。(3月12日《現代快報》)

  捐薪回饋激勵機制的主要目的和宗旨,就是讓那些平時積極行善、樂於社會慈善事業的人,在自己或家人遭遇困難的時候,也能夠得到當地紅會的救助。這一方面符合“善有善報”傳統慈善理念;另一方面也能夠激勵更多的人投身社會慈善事業,這正是“慈善回饋機制”的最大價值和意義所在。從形式上看,這和公眾所熟知的無償獻血制度有諸多相似之處,都是對有愛心者一種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回饋,並激勵更多的人加入愛心行列。

  有人也許會説,我們不是一直倡導“無私奉獻”、鼓勵付出不求回報的慈善精神嗎?鹽城市所推行的“慈善回饋機制”,豈不是與無私奉獻、付出不求回報等理念背道而馳?其實不然。“慈善回饋機制”並不是鼓勵人們投機取巧,更不是鼓勵人們付出就要索取回報,更何況誰會盼望著自己或者是家人遭遇突發災難或患上重大疾病?

  它只是在告訴人們,你今天幫助了別人,不管你求不求回報,社會和慈善組織都不會忘記你的付出,在你有需要的時候,也會感受到別人的幫助。這與當事人主觀上的投機取巧求回報,顯然不可同日而語。而有了這樣的精神鼓勵和慈善理念,可以在讓捐款當事人獲得認同和肯定的同時,也鼓勵其他人向善向美,鼓勵很多人投身社會慈善事業。

  作為社會慈善領域的一項有創新意味的舉措,在具體的實施細則上,可能還有需要完善和改進的地方,並且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會發現一些漏洞和不足,需要邊實踐邊完善,但“慈善回饋機制”對慈善事業的積極意義,是不容否定的。(苑廣闊)

編輯:扶海濤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