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春市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陳小姐業餘愛好就是給好朋友們當紅娘,並且歪打正著地配成了好幾對。可是這兩天,陳小姐做媒的熱情卻明顯低了很多,因為其中一對竟然因為去誰家過年的事兒吵了幾架,一氣之下就把婚離了,且抱怨朋友介紹的對象不靠譜。(1月23日《城市晚報》)
新春佳節,本是親人團聚的喜慶日子。然而,對於80後小夫妻、特別是雙獨夫妻來説,卻是愁腸滿結,去誰家過年,成為他們最艱難的選擇,有的為此爭吵不休,有的甚至因此夫妻反目。應該説,夫妻爭著回自己家陪父母,出發點都是好的,都是為了盡孝。但為了盡孝,讓感情出現裂痕,讓婚姻出現危機,既違背了孝道的本意,也是雙方父母不想看到的結果。
雖然在傳統觀念裏,兒媳回婆家過年天經地義,可如今隨著獨生子女夫妻群體的壯大和人們觀念的轉變,越來越多的兒媳不再願意墨守成規了。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去誰家過年,不僅牽涉到家庭地位問題,也折射出了男女平等問題。也就是説,在去誰家過年面前,夫妻雙方的決定權是均等的。然而,正因為雙方勢均力敵,才會互不相讓,才會引發“內戰”。
可見,夫妻吵架甚至反目,去誰家過年僅是一個引爆點,折射出夫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公平、自尊、面子等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在日常生活中多一些交流和理解,多一些寬容和禮讓,到春節面對這個問題時,肯定可以迎刃而解,也會和諧許多。古語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為獨生子女,應想到同為獨生子女的另一半也有孝敬父母的同樣心情。因此,夫妻雙方換位思考,互相體諒,能讓春節過得更和諧、更溫暖。
事實上,去誰家過年,並非一道單項選擇題,而是一道多項選擇題。比如,夫妻雙方協商好,一年回婆家,一年回娘家;又如,把雙方父母聚在一起,過個真正的團圓年;再如,與其為回誰家過年爭吵不休,不如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選擇輪換型、趕場型,還是選擇合夥型、單飛型,都要考慮雙方具體情況,實在不能兼顧時,要多與父母解釋和溝通,特別是要做到:人不到,情要到,禮要到,祝福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