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沂源縣一位網友發帖,稱自己開麵包車出去買四樣菜,然後放在車上拉回去,被交警部門罰了200元。帖子引發熱議後,淄博交警沂源大隊回應稱,確認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不規範,已責成有關領導帶民警到府道歉,並撤銷處罰。(12月10日《南方都市報》)
沂源網友究竟買了多少菜才導致自己被罰款?這是許多網友十分關心的事情,當看到圖片上展示的“6斤山藥、5斤姜、2隻雞加上4斤菠菜”後,不禁令人啞然失笑。四樣菜放在麵包車後排座椅的背後,所佔空間遠不到後排儲物空間十分之一,任何人開車買菜都有可能會買這麼多,但偏偏沂源縣這位網友被民警堂而皇之地開了罰單。
按照正常思維,這位交警應該能很快地分辨出,沂源網友究竟是一位買菜的市民還是一位販菜的菜販子。如果沂源網友的車內滿滿噹噹塞滿了菜,是否“違規載貨”還有討論的基礎,但寥寥四樣菜,誰都無法將市民聯想為菜販子,只能説,這位交警的執法思維太奇異,一件十分平常的買菜行為,居然能被他認定為“違法”。
也只有將市民買菜認定為“違法”,交警才能開出罰單,只是,在市民並沒有違法的前提下,這張“罰單”也失去了“罰”的功效,變成了一種“創收”。這些年常傳出交警路上查車違規開罰單的新聞,沒想到,這罰單開到市民買菜的行列中來了,雖然只是個例,雖然不會起到示範作用,但買菜被罰還是有警醒作用,只是應該被警醒的不是買菜市民,而是那些挖空心思罰款的執法個人,別用拍腦門子的方式濫罰款。
在網上,不少網民把買菜被罰當笑話來看,可認真地看待此事,卻有讓人笑不出來的感覺,因為它實在太荒誕,願我們的生活裏,這樣荒誕的事情能停止,並且永遠別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