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緊急呼叫成擺設 誰該擔責

時間:2012-11-22 14:43   來源:人民網

  手機在未插入手機卡時,螢幕上顯示“僅可”撥打緊急呼叫號碼,包括110、120、999等。但許多國産手機連這樣一個“僅可”都實現不了,打通後只能播放語音提示,無法真正接通緊急號碼。在2012年城市消費維權聯席會議(南京)年會上,22家消費維權單位認為,如果手機根本不具備或者無法實現這些功能,卻沒在手機説明書中明示,相關生産企業可能涉嫌欺詐消費者,還將承擔相關責任。(11月21日 《深圳晚報》)

  手機在不安裝SIM卡或其他特殊狀態下必須能夠撥打緊急呼叫電話,這是國際電信聯盟的規定。而我國相關國家標準也明確規定,只有檢測能實現這一功能的手機,才能獲得入網許可。但是,手機無卡時接通緊急號碼,需要對應的統一呼叫中心來響應,否則無法被識別和接通;許多國産手機就根本不具備或者無法實現這項功能,也不向消費者明示,其生産商當然構成欺詐。

  分別來自國內各大城市的消協、消委會等22家消費維權單位,在今年的聯席會議上將上述事實真相揭破,令人讚賞。但問題是,這22家單位就解決此問題開出的“藥方”卻是,涉事企業應建立統一的緊急呼叫平臺;消費者選購手機時要檢查緊急呼叫功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發現問題要向有關部門反映。

  這真是咄咄怪事!22家單位中,除了來自香港的消費維權單位之外,分屬21個內地城市,與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係緊密。既然如此,這21家單位在掌握國産手機無法撥通緊急呼叫號碼的情況後,就應該快速移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由後者協同工業與資訊化部門、質監部門開展調查,儘早解決問題,而不是非要把問題拖到一年一度的聯席會議上來發佈。

  進一步來説,消費維權單位已然認識到“手機緊急呼叫功能關係到消費者的生命安危和財産安全”,那麼理應將已經掌握的哪些品牌、哪些産品型號的手機不具備該功能的情況及時向公眾披露,提醒購買和使用這些品牌、型號手機的消費者自測,及時舉報投訴,並在遇到危急情況下避免將寶貴時間拿來撥打緊急號碼。

  如前述,我國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手機産品必須具備無SIM卡可撥打緊急呼叫電話的功能,方能入網。但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作為主管部門的國家工業與資訊化部及其各級各地單位,至少存在管控不嚴致使手機産品入網監測形同虛設的責任,應當就此迅速開展徹查,彌補疏漏,並及時向公眾通報情況。(鄭渝川)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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