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欺詐認定後要有處理

時間:2012-09-06 13:54   來源:長江日報

  8月中旬,京東、蘇寧和國美三大電商發起價格大戰。國家發改委價監局近期對此展開調查,初步認定有電商的促銷宣傳行為涉嫌欺詐。發改委表示,將對此行為依法懲處,目前尚未透露具體結論和罰款數額。

  歷經半個多月的電商價格大戰,究竟是真戰還是虛張聲勢,一直飽受爭議和質疑,是非真假如今算是有了初步結論。發改委的調查結果顯示,價格戰中,電商通過虛構原價、故意標明無貨等方式,並未實際履行宣傳中的降價讓利承諾。這些響亮的口號無疑都成了口頭支票,所謂的價格戰不過又一場鬧劇。

  在欺詐行為被認定後,下一步,公眾最關心的就是如何處理。相關部門理應及時發佈處理資訊,既回應社會關切,也化解“雷聲大雨點小”的可能擔憂。

  事實上,此次電商大戰對眾多觀望的消費者來説,多少都曾抱著能在這場價格戰中獲得實惠的希望。這種希望大部分來自於對三家大型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的樂觀評估。

  價格戰對中國消費者來説並不新鮮,此類競相殺價的商戰在全國各地不斷上演。今年,石家莊、南京等地就曝出多起價格欺詐案件。只不過這次是在電子商務領域,輻射面更廣,而三家電商誇下的海口格外巨大,引起空前的反響和關注。商家的不誠信行為,讓消費者空歡喜一場,更令一些消費者深感被忽悠戲耍,企業的信譽度也大打折扣。

  價格欺詐為何在不同地方、不同行業不斷發生?問題恐怕還是出在監管力度和落實上。商業欺詐的懲處是有法可依的,作為商家,並非不知法不懂法。市場的長期健康運作需要誠信來保證,這一理念也早成為社會共識。

  但事實卻是,監管的不足卻讓商家無需為違法行為付出足夠的代價。有些虛假宣傳的企業不僅沒有受到嚴厲的處罰,借助媒體宣傳,反而達到一般商業廣告不及的宣傳效果。長此以往,禁而不止,甚至形成普遍的商業“潛規則”,將消費者殘存的信任消耗殆盡。企業“失信成本”中的法律和經濟成本過低,這是導致商家一再輕易失信于消費者的重要原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法律保護合法的經營,同時更要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據悉,日、美等國對於價格欺詐的懲處,本質上與我國無異,也是行政手段和民事賠償,只是對經營者的處罰力度更大,對消費者的保護更加週到。

  這次發改委的認定,屬於事後追懲。相關部門如何及早介入,比如一開始就明確表示關注,從而在事前避免欺詐行為的發生,也值得重視與研究。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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