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三年前瀋陽小販夏俊峰刺死兩名城管被判死刑,該判決至今仍在最高人民法院復核中;瀋陽當地有關領導口頭提議為被刺城管申請烈士待遇,被刺城管申凱的父親為兒子提出了有關申請,但至今未落實。
夏俊峰死刑判決三年未能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復核,其原因,相關報道有所涉及:一是知名律師陳有西在辯護詞中指出:該案據以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實不清,城管有重大過錯,夏俊峰正當防衛的基本事實不能排除,定性殺人的重大疑點不能排除;原審法院審判程式嚴重違法,應當出庭的客觀證人被限制出庭;旁聽席上的證人被違法作證並判決採信,已直接影響公正審判和審判品質。
其二,夏俊峰死刑判決在民間引起的強烈反彈。夏俊峰家境困難,上街擺攤,主要目的是為兒子上繪畫班掙學費。夏俊峰在法庭上申訴,他被帶到城管辦公室後被不銹鋼杯子砸頭,還被猛踢下身跪倒,他才掏出賣烤肉串時用來削火腿腸的小刀向上刺,將城管隊員申凱和張衛東刺死。這應該是陳有西律師認為夏俊峰正當防衛的重要依據,也是民間不認同死刑判決的原因。全國各地人士給夏家捐款僅3天即達17萬元。在熱心人幫助下,夏俊峰兒子強強的繪畫習作到上海、武漢等地展出。這樣的畫展,其“社會意義”肯定大於藝術意義。
不知道提議申凱為“烈士”的有關領導想過沒有,為什麼民眾會強烈同情一個殺死“烈士”的人?相關報道説,夏俊峰和申凱的父親都是環衛工,夏俊峰下崗失業做了街邊小販,申凱退伍後當上城管隊長,“制度將他們的命運引向衝突”。即使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下崗人員的生活也是很拮據的,為培養孩子興趣、專長支付高額費用就更加困難。但是,社會資源往往集中在上層,經濟發展成果能夠惠及社會底層的太少,而他們自謀生路,擺個小攤還要遭到城管驅趕,城市平民個人和家庭的希望在哪?這種制度安排如果不改變,城市平民子弟的上升、缺乏經濟支撐的現實將繼續下去,城市平民將産生大量的“貧二代”;貧富的“世襲”,將更深地撕裂社會。
在另一面,城管隊伍中出現“烈士”的幾率也可能增多。跟小販相比,城管是佔據強勢、優勢的一方,但是,在社會管理機器中,城管不是一個好飯碗。這些年各地被曝光的“蘿蔔招聘”醜聞中,沒聽説哪個官員子女通過蘿蔔招聘去當“城管”的。這是否説明,城管這一職業同樣也背負著巨大的壓力?這是一種正常現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