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我給你去買票,這樣你就可以正大光明的佔座了!”近日一女子在寧波的公交上,多刷了一次卡給自己的狗狗“買座位”,此事近日在社會上引起熱議。筆者卻認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很多並不在這件事本身,而是賦予了過多的附加值。
首先,這件給寵物買票的事,本質上來説還是一件特例。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乘坐公共交通不可以攜帶寵物,地鐵裏更是有顯著的明文標示。會這樣的做的人,認為給狗花錢買了票就可以上車的人,本身就無視和違反了規章制度。不要舉例説在歐洲的某些國家狗是能上公交和地鐵的,但是在中國,只允許導盲犬才能上公交車。筆者還記得,前些時候為公交司機能否準確辨別出導盲犬還引起過爭論。
其次,媒體的報道也有誤導之嫌,所謂“老者孕婦站著狗坐著、你情何以堪”的事情只是一種假設,並不是當時事實的描述。而很多網友就順著這個假設命題,把平時對某些不文明狗主的不滿一併發泄。在這場爭論裏,有相當部分是演變成了養狗人和非養狗人能不能互相體諒的辯論。這並不能體現社會文明的差別,最多只是寬容度的差別。
再説回來,給狗買張票就侮辱到人格了嗎?我想我們更應該了解不讓寵物上公交,更多的是出於對公共資源能夠物盡其用和安全性的考慮。中國的現實國情如此,養狗人的公共道德感也應有所增強,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識也應當提高。畢竟在現有公共資源如此緊張的情況下,我相信大多數養狗人都不會做出讓狗佔人座的事情。
歸根結底,還是這個養狗人的人素質和道德修養的缺失造成的。有錢,狗也變不了人,要先想想公交車到底為誰服務呢?當這個女子把自己的寵物看的比其他人都高貴的時候,她也同時喪失了某些做人的基本原則。將寵物視為家人,狗兒子、貓女兒可以佔據家庭的一席之地,這樣的情況古今有之、中外有之,不足為奇,也無可厚非,但那只能局限在你的家庭中,在社會體系中寵物永遠也不能佔據人的位置,和人完全一樣視之。飼養寵物也要遵守一定的規章制度,不能肆意破壞公共環境和秩序。
帶狗乘坐公交,帶寵物豬逛商場,在此類事情引發的爭論的同時,也提醒我們,公共場所,諸如公交車、餐館等是否應該有明顯標識,讓更多的人了解寵物並不能享用人的權利。另外,政府應儘快出臺人性化的、可操作性強的、有執行力的寵物管理規定和加強對飼養寵物者的宣導。我們提倡人和動物的和睦相處,但在現有國情下,我們不能讓有限的公共資源再讓寵物佔了,我們也不能讓狗佔了人的座位。(文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