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縣一家酒店被評為四星級,政府要給1500萬元獎勵,當地政府解釋,這是政府兌現當初對企業的承諾。(7月28日《新安晚報》)
獲評四星級,于酒店而言確實是喜事,但政府去湊什麼熱鬧?儘管獎勵酒店是兌現承諾,可當初出臺文件重獎星級酒店有沒有獲得納稅人同意?1500萬元不是小數,來自政府財政,實際上是納稅人的錢,怎能開個會議、出了政策就能敲定,然後輕率地獎勵給酒店?
太和縣經濟並不發達,這樣一個縣城到底需不需要四星級酒店?招商引資很正常,如果招來民生工程倒也可喜,招四星級酒店是為誰服務、讓誰方便?
從公開資料看,獲獎勵的晶宮大酒店隸屬於安徽晶宮集團,但網上查不到安徽晶宮集團的具體資訊,這家酒店到底有怎樣的背景?當地政府是以招商的名義獎勵該酒店。天價獎勵讓人感覺這樣的招商引資變了味,這是招商還是媚商?
企業是企業,政府是政府,兩者各司其職即可,權力不可越界,資本也不必與權力擁抱得太緊。對政府來説,應為企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而不是拿納稅人的錢取悅企業。(朱小飛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