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城管執法,身份不是最關鍵

時間:2012-07-17 10:27   來源:法制日報

  朱慧卿/畫

  “朋友,握個手!您的車不能停在馬路上,請離開!”7月14日下午,在合肥市北二環,“洋城管”普林斯用不太熟練的中文規勸一個違章停車的司機。司機愣了一下,隨後緊握“洋城管”的手笑了,很配合地將車開走了。普林斯是一名來自中非的留學生,他當天和來自阿富汗的賈瓦德、南非的秦波一起受聘為廬陽區杏花村街道的城市管理志願者,與城管一起上街執法(7月16日《新安晚報》)。

  説是洋城管,其實並非真正的城管,而是城管志願者。由3名在中國的老外,簡單“客串”一下城管,在體驗生活的同時奉獻愛心,正如來自南非的洋城管秦波所稱,他來合肥一年多了,聽説合肥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他也想為這座城市作點貢獻。當志願者不錯,但在執法中出現問題,如何解決?

  應該説,洋城管的出現確實刷新了人們的觀感,讓人耳目一新。而從實踐效果看,還不錯。比如,有司機違章停車,面對洋城管的勸阻,司機先是愣了一下,隨後緊握洋城管的手笑了,很配合地將車開走了。“外來的和尚好唸經”,中國人歷來熱情好客,對外來的和尚較為友好,面對老外執法,無論是出於對老外的本能友善還是基於維護中國人形象的心理,一般來説都會配合。

  更應該看到的是,國人執法也好,老外執法也罷,外在的身份並不是最關鍵,執法理念才最重要。人們一提起城管,便嘖有煩言,輕易地給城管貼上不堪的標簽,這與少數城管熱衷於暴力執法有關。很顯然,如果洋城管執法(作為志願者,實際上沒執法權)時,同樣態度惡劣,甚至迷信暴力,再老實的攤販急了也會“咬”人,才不管你是洋城管還是土城管。

  洋城管怎麼執法,能否達到效果,如果面對不同的攤販,光靠熱情還不夠。前不久,合肥市城管局評出首批“雷鋒式城管隊員”,肥西縣城管隊員劉正霞當選。究其原因,劉正霞有次巡查時,發現一名瓜農在主幹道上佔道經營,她多次上前勸説,但瓜農卻對她進行謾罵、毆打。整個過程中,劉正霞始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到了現場圍觀群眾的支援和肯定,自發上前保護劉正霞,並控制了行兇者。如果洋城管遇到了這樣的攤販,該如何處理?

  改變城管形象,寄希望於老外,註定不可能從根本上實現。當前,城管存在“一重一多”現象:一重,即承擔的任務繁重,城管動不動就被推到一線,大大小小許多事情都交給城管;一多,即手中的權力多,城管到底有多少權力,又有多大自由裁量權?很難説得清。有人粗略統計,城管的執法覆蓋13個領域:市容、環衛、城市規劃等,擁有三百多項職權,有城管隊員甚至自稱,只要沒人管的事兒民眾就會找城管。一方面是任務重,另一方面是權力多,這是城管氣勢洶洶、怒向攤販的主要原因。

  很顯然,當前諸多因城管執法引發的鬧劇,往往是源於體制積弊,誠如學者所言,如果不能從根本上、體制上解決問題,就會有兩種極端結果,城管要麼暴力執法,要麼不作為。

  一言以蔽之,老外當城管只是噱頭,雖有善意,但意義不大,唯有進行制度性變革,才能走出困境,打造城管與攤販良好相處的關係。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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