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民證”到底有多少原罪

時間:2012-07-13 10:50   來源:大眾日報

漫畫/唐春成

  新聞回放 湖北利川旅遊“我靠重慶”的廣告風波未平,恩施市旅遊廣告又引爭議。昨日,武漢市民劉先生稱:“景區號稱要為市民頒發‘涼民證’,創意是諧音于日軍侵略時所發的‘良民證’,很傷感情!”恩施市旅遊局表示,這是廣告公司所為,與旅遊局無關。(7月11日《武漢晚報》)

  創新不是“創俗”

  “納涼是一種福利。恩施涼民證,萬人享清涼!10000本涼民證武漢市場限時發放。”面對這種與“良民證”諧音的“涼民證”,酷熱的夏天你心裏還會涼爽嗎?

  這種有傷情感、惡俗的廣告語、宣傳語,我們經常見到。從海南一家高檔樓盤的“造一間酒店養情人”的廣告詞,到江西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的宣傳語,再到現在恩施給市民頒發的“涼民證”,庸俗的雷人語言不斷出現,對此,筆者不禁發問:我們的宣傳語言難道已到了黔驢技窮的地步了嗎?

  現在,我們大力倡導“創新型政府”,但創新不是“創俗”,更不是用庸俗的、有傷情感的東西奪公眾的眼球。一些地方以吸引公眾眼球為能事,挖空心思搞雷人的語言,但這樣的創新只會讓公眾倒胃口。面對“涼民證”受到公眾質疑,恩施市旅遊局回答更讓公眾失望,“這是廣告公司所為,與旅遊局無關。”這也太低估了公眾的智商。普通的常識告訴我們,不要説發“涼民證”這樣影響大的事了,就是單位做個宣傳欄、廣告牌之類的,廣告公司都要先拿小樣給相關部門看的,廣告公司豈敢自作主張呢?

  公眾關注“涼民證”是基於以下原因:一是“涼民證”與日本侵略中國時所發的“良民證”諧音,有傷民族感情;二是恩施市旅遊局面對問題,不能直面公眾,而是推卸責任,讓公眾很受傷;三是公眾想聽到恩施市旅遊局的實話。

  不管恩施市旅遊局推出“涼民證”的意圖是什麼?希望恩施市旅遊局不要放“煙幕彈”,要直面公眾的質疑作出解釋。(徐志翔)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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