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騰訊改版後的頂頭標題“今日話題”上,看到了一個“誤導性”的專題策劃——《憑什麼學美國人67歲退休》,其中,也引用了幾位學者的“錯誤”語錄。在此,不得不説,有必要正本清源,還原視聽。
先看標題一《“美國人67歲退休”其實是個“偽説法”》,文章開頭他們間接引用了陳志武教授的微博:“耶魯大學教授陳志武在微博上説:退休年齡在美國不是一個問題。在美國,不管是政府、企業還是大學,都是根據自願,想什麼時候退休就什麼時候退休。我在耶魯有同事80多歲了還沒有退休,如果大學逼他們退休的話,他們會去起訴學校説是年齡歧視。”
媒體錯誤理解了陳志武教授的“微博”説法。實際上,陳教授是説,美國人推遲退休不受限制,可以自願決定推遲領取退休金的時間,並且可以一直幹到死而不領退休金。
但是,美國人不可以隨意提前退休。美國人有資格提前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滿足三個必要條件:第一,年滿62周歲;第二,社保養老繳稅累計至少達到40個積分(繳稅一年,最多只能獲取4個積分);第三,提前領取養老金必須扣減,扣減額最多不超過正常發放水準的30%。你想提前退休嗎?必須滿足這些條件。
騰訊在另一個小標題《推遲退休年齡對養老金缺口其實意義不大》下,策劃內容引用了清華大學白重恩教授的錯誤觀點:“根據清華大學白重恩教授的測算,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於工資水準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我國的社保繳費率在全球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
眾所週知,一國國民的養老負擔是由僱主和僱員為養老而共同承擔的總負擔。尤其是比較一國與另一國國民養老負擔時,必須準確而全面,不能片面、有失公允。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民的養老負擔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國家養老(俗稱社保),僱主與僱員總繳費為12.4%,其中,雙方各繳6.2%;第二部分是僱主單獨提供的補充養老(俗稱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僱主與僱員合繳限制規定為:不得超過僱員工資的25%;第三部分是個人退休賬戶(IRA),原本是為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設置的,後來被改造、拓展為僱主也可以為僱員設立。
美國國民真正的“養老總負擔”,是由法律統一規定了繳費最大限額標準的養老繳費。這是一個多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但都必須由參保人自己或與僱主一起繳費。
在中國,由於歷史原因和傳統原因,中國人只有單一的社保,中國人的養老負擔比較單純。當我們比較中外各國國民養老負擔時,不能片面地只拿一個社保來單獨比較,而應該採用“國民養老繳費總負擔”來比較,這樣,才能讓結論更科學、更準確、更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