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是老百姓最常見的出行方式之一。然而在長沙,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公交站點更名頻繁,甚至出現亂命名的現象,一些老街老巷的名稱被一些民營醫院、商業賣場、培訓機構以及地産樓盤等名稱取代。(7月2日中國廣播網)
公交站點本屬於公共資源範疇,站名命名商業化,違反了公共服務宗旨。而且公交站點冠名權出讓多有時間限制,幾年之後還得更名,這顯然會給市民乘車造成不便。
公交站名雖然不像地名命名那樣嚴格規範,但也應該講求實用性,保持穩定。從方便城市管理與公眾生活的角度考慮,公交站點冠名應該因地制宜,符合市民習慣。比如以當地標誌性建築物,或大型公共場館名稱來命名。有的站名背後記載著一段歷史、一種民俗,這些站名可能記錄了城市的發展變遷,其內在魅力與歷史淵源遠非企業名稱或者商家品牌所能承載。從某種意義上講,公交站點冠名商業化實際上考驗著公共資源的管理底線。因此,公交站點冠名要麼從屬於地名,要麼交給公眾討論,在廣泛徵求民意的基礎上決定,管理者不能不顧公眾感受,為了經濟利益,把公交站點背後的城市文化給丟掉了。
不僅是公交站點冠名商業化,近年來,有些政府部門打著“挖掘城市資源,經營城市”的幌子,出讓地名命名權、公共設施命名權,借機創收的例子屢次出現。比如,四川宜賓機場醉意朦朧地更名為五糧液機場。雖然經營城市已成為推動城市發展的重要舉措,但如果將企業文化強加在城市文化上,只會適得其反。相關部門如此熱衷叫賣公共資源,利益驅動當然是重要誘因。但這也與某些政府部門權力過於集中,尚未養成尊重民意的習慣有關。要遏制住政府部門經營公共資源的利益衝動,給公共資源管理築牢制度防火牆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