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四川宜賓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宜賓副市長謝傑稱,2012年5月14日,四川省政府關於《四川宜賓五糧液機場建設工程項目》立項請示經國務院正式發文批復立項,宜賓機場將遷址重新修建,並命名為“宜賓五糧液機場”。(5月24日,《華西都市報》)
“五糧液機場”,一看就知道是五糧液集團在“搞冠名”,用機場名字給五糧液集團做“永久免費廣告”。一個嚴肅的公共性地名,因為商業需要、企業需要,就這樣輕鬆“被綁架”了,任由“宜賓機場”積累下來的原汁原味的文化遺産、歷史積澱,灰飛煙滅。這本身就是一種“文化愚昧”,造成的無形損失是無法估計的。還對人們業已養成的生活慣性形成一種“權力強迫”,讓人極不舒服。
可以説,一個公共性地名不僅是個稱謂,更是一種符號化的文化傳承、精神圖騰以及審美載體,一個恰當、厚重的名字,不僅好記,且給讓人帶來美好的精神享受和震撼。正因為這樣,前不久,第九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大會已確定地名屬非物質文化遺産,適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我國還出臺了《中國地名文化遺産保護總體規劃》,做好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而現在,這個公共性地名卻和企業名號拴在一起,公共品充滿了濃艷的商業味,人們會感受一種明顯的暴發戶心態。如果真是這樣,乾脆將“宜賓市”改成“五糧液市”,不更直接和短平快嗎?恐怕宜賓人民不同意吧!
其實,“宜賓”的空間廣闊度和歷史內涵要比“五糧液”厚重很多,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它建城已有2180餘年的歷史,是歷史上著名的南方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境內分佈著眾多的文物古跡”。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有真武山古建築群,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有舊州塔、旋螺殿、流杯池及其石刻、五糧液古窖址、大觀樓、東山白塔、七星山黑塔等。
一個儒雅恬淡的人,卻非要摻乎不理智的“改名崇拜”,生生造出個“五糧液機場”。對於這種“文化醉名”,僅僅批評是不夠的,更應該將地名保護提升到法律層面,出臺相應的《地名保護條例》,納入文化遺産構成,讓法律看護好地名。只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真正發揮作用了,亂改地名的現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