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和諧號晚點致數百旅客滯留、交通信號燈“罷工”、部分路段交通癱瘓、多個大型商場因斷電導致電梯停運……4月10日晚8時30分左右,深圳福田、羅湖、龍崗等多區域同時發生大規模停電現象,部分區域持續兩個多小時,因電力供給突然中斷,深圳各個地方深受停電之害(4月11日《廣州日報》)。
有報道指出,這是深圳遭遇10年來最嚴重、範圍最大的斷電事件。顯然,城市功能頓時紊亂。供電部門稱,事故原因初步判斷為500千伏深圳變電站設備故障引發,詳細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雖然這是自説自話,但供電部門沒有把責任推給天災,還是比較靠譜的。設備故障顯然屬於“人禍”。
在進一步深究事故原因的同時,對這起斷電事件應該及時進行反思,比如水、電、氣等這些最基礎的公共品保障,在多少城市真正經得起天災和人禍的考驗?一旦發生突發性的斷供事件,又拿什麼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隨著城市化發展,城市究竟是越來越“堅強”還是越來越“脆弱”?
像深圳這樣的斷電事件曾經在很多城市上演過,斷電時間甚至持續更長,斷電範圍甚至更大;不僅存在突發性斷電,而且還存在突發性的斷水、斷氣、斷油(成品油)等。每一起斷供事件,都讓城市顯得有些慌亂,輕則讓城市秩序混亂,重則可能威脅生命,比如,如果電梯困人時間太久,生命安全則堪憂。
可見,我們一直快速推進的城市化,只是讓城市越來越大、人越來越多,但城市最基礎的建設、服務似乎還沒有跟上城市化發展的步伐。例如,從斷電事件就能看出城市基礎建設和服務不到位。這究竟是投入的問題還是體制、機制的問題?與基礎公共品的壟斷性經營管理有沒有關係?值得深思。
城市斷供事件的原因不外乎天災和人禍。天災或許不可控,但人禍應該是可控的。以深圳市供電部門所説的設備故障為例,設備是人製造的,也是由人來監控、操控、檢修的,設備故障引發的公共事件自然也是安全生産事件,公眾當然要追問人的責任。因此,公眾更希望上級部門介入斷電事件調查,追查具體的人禍。
筆者注意到,無論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還是2010年上海世博會期間的電力保障,在投入、設備、制度等方面都有很多做法值得借鑒。毫無疑問,電力保障不能只是保證在大事上不出問題,還應該保證日常的醫院、學校、交通等公共領域不出問題。我們不妨把辦大事的魄力也用在日常的重要民生領域。
即使説有的斷供事件發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我們應該是能做到的。比如,不僅供電部門要建立科學的應急機制,而且交通、醫院等公共領域也要建立各自科學的應急機制,以保障斷水、斷電之後不慌亂。相信供電部門有自己的應急機制,但是否科學、合理並執行到位,仍值得質疑。
看上去,每個城市的外衣都很漂亮,都是霓虹世界,然而,一旦遇到斷電事件就立即黑燈瞎火,不僅變成了一個“黑城”,甚至會變成癱瘓之城。如此不堪一擊讓人深為憂慮。人禍就能讓我們的城市變得如此脆弱,在大的天災面前,城市顯然更加脆弱。如何在制度、投入、技術等方面讓我們的城市更有安全感,城市管理者需要反思。
筆者以為,深圳斷電事件提示我們,推進城市化發展不能只是簡單追求外在的東西,更應該追求內在的健康。比如水、電、氣等基礎公共品猶如人的血液或重要器官,必須保持健康,否則,任何“內傷”最終都會損傷到城市的面子,損害城市人的利益。總之,城市健康比外表浮華更重要。筆者建議各個城市進行系統“體檢”,並讓“體檢”制度化、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