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時代更需堅守道德與法律底線

時間:2012-04-05 10:50   來源:廣州日報

  技術層面上的“自媒體”,一旦形成了資訊的公開傳播,就必然是一種“公”媒體,虛擬世界永遠是現實社會在比特空間中的投影。

  最近,一些在網上編造謠言者被警方依法拘留,一批傳播謠言的網站被依法查處。這再次警醒我們,即便是“虛擬世界”,一旦人們的行為越過了法律允許的邊界,或給公眾和社會造成了危害,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自媒體時代更需堅守道德與法律底線。

  回顧最近一些網路謠言的傳播過程,往往是始作俑者自稱“目擊者”或“消息靈通人士”,將子虛烏有的“現場”描述得神乎其神,再輔之以加油添醋的評論“畫外音”,頗具迷惑性;而有的網際網路企業、微博網站,對這些虛假資訊不加審核,甚至直接或間接承擔“推手”角色,由其存在、流佈和發酵;有的網友有意無意之間成為謠言的“二傳手”,為謠言在虛擬世界和現實人際間的進一步擴散提供了散射式的渠道和“加速器”……這些行為嚴重擾亂了更多網友的判斷、損害了後者的正當權益以及整個網際網路行業的公信力。

  尤其是在web2.0的微博時代,此種網路謠言的生成機制和破壞力尤顯突出。微博的勃興,一方面為傳統的傳播格局引入一股源頭活水,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給謠言的生成提供了溫床,為謠言搭建了“裂變式”的傳播通道,謠言的危害性和破壞力成幾何級倍增。謠言是惡的、假的資訊,這些危言聳聽的“網路病毒”,給現有的社會秩序、社會安全帶來較大的衝擊力、破壞力,必須得到旗幟鮮明的遏制。我們絕不能因為微博是新興行業就放寬要求、放鬆監管,從而令這一新技術地帶蛻變為謠言的棲身地和集散地,讓微博這種新型傳播方式的公信力得以透支、受到傷害。

  世界上沒有絕對意義上的“自”媒體,技術層面上的“自媒體”,一旦形成了資訊的公開傳播,就必然是一種“公”媒體,就有可能對公共空間、公共議題和公共秩序産生各種影響,也就應該受到公共道德規範、法律法規的約束。虛擬世界永遠是現實社會在比特空間中的投影,二者在道德準則和法律規範上有著必然的共同點,也有著基本相似的邊界,比如遵守共同的法則、尊重共同的遊戲規則、敬畏共同的底線等等。如何用好手中的“麥克風”(鍵盤滑鼠),是“麥克風時代”、“自媒體時代”每一個置身於“資訊廣場”中人急需補上的一堂公民教育課。

  其實,近年在諸如民間借貸、免費午餐、個稅起徵點調整等公共事件的討論中,網路民意與政府部門已經形成一種良性互動局面。正因如此,我們每個人才更應珍惜網路的輿論空間,不濫用自己的言論權;造謠、傳謠、信謠,並不是有責任的公民、有素質公民的應有作為。

  無規範則無自由。代表未來傳播方向的網際網路,不應成為謠言的主渠道。凈化網路環境,是全社會的共識,也需要更多人理直氣壯地對謠言説“不”。每一個活躍于、穿梭于網路之門的你我,在享受網際網路科技帶來的便捷和思維激蕩時,應須臾銘記這個我們共同的使命與擔當。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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