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卡公司規定,每個月從押金中收取1元磨損費,扣足30個月就不再扣除(3月27日《江南時報》)。
市民卡的押金年利問題一直在爭議之中,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這近600萬張金陵通卡居然要收取磨損費,按照相關負責人的話,“市民退卡的時候,按使用時間扣相應的費用,每月收取1元磨損費,剩餘的退還給他,如果超過30個月,這卡就沒法退了。”磨損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霸王條款。
其一,憑什麼確定每月收取1元磨損費?依據在哪?有沒有經過市民認可?其二,一張卡的押金30元,使用30個月,就“磨損”沒了,這是什麼邏輯?對於大多數持卡人而言,對公交卡十分珍惜,別説使用30個月,就是三五年,公交卡也光潔如新,難道這張卡就沒有價值了?其三,一方面收取磨損費,另一方面押金利息卻不返還持卡人,這種失衡凸顯了市民卡公司唯利是圖。
實際上,無論是公交卡押金還是公交卡磨損費,都折射出市民的權利貧困,更折射出如何監管公共用卡。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下發的《整合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為控制發行費用,對不單獨收費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標準向用戶收取押金,因丟失、損壞等原因要求補發的,可按照工本費向用戶收取費用;實行政府審批的IC卡收費,其收費標準嚴格按照IC卡工本費核定。試問,某些公交卡公司為何熱衷於收取數十元的押金?公交卡公司即便要收工本費,也應該實事求是,據悉一張公交卡的成本及維修費極低,至多幾元,而一些公交卡公司則獅子大開口,動輒收取數十元。再説,對一些公交卡公司,政府每年還有補貼,比如,北京市財政給一卡通公司的補助是,2008年補助1.5億元,2009年和2010年又各補助了1.3億元。吃了財政“吃”市民,説不過去!
公交卡磨損費,磨損了公眾權益。有政協委員認為,“有不少讓老百姓在生活中花的‘小錢’,其實存在不少‘大問題’,公開透明地告訴花錢人這些錢去哪了,用在哪了,是消費者天經地義具有的權利。”誠然,一張公交卡看起來值不了多少錢,但沉澱資金多了就驚人。公交卡屬於公共服務産品,公共服務産品如何服務公眾?公交卡押金該收多少,該不該收磨損費?應該舉行聽證會,確保民意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