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腎買iPhone,常被視作坊間笑談,可據媒體調查,它不乏現實案例。多個賣腎者受訪時表示,賣腎的共同原因是“缺錢”,其中有人是為了買iPad和iPhone,有人是為了湊錢給女友打胎。在器官交易的産業鏈中,仲介、老闆、主刀醫生每層都會拿錢,出賣器官者所得甚少。(3月26日 《南方日報》)
凜冽現實,為我們貢獻了不少荒誕劇素材,“削腎客的救贖”就是其中之一。因為“缺錢”,賣腎者走上了歧路,讓人生綴上了悲催的底色。短暫的物語滿足後,伴隨而來的,常是追悔啜泣,委實可哀。
賣腎之憾,在透支健康,乃至殘害生命。保護器官完整,是保障生命權的題中義。公民自珍自愛,也涵蓋“慎待身體”在內。可為何出賣器官,仍成為某些人的“無奈”選擇?
為了iPhone、手機抑或救急,賣腎者慌不擇路。在身體和物質的權衡中,他們選了後者。這般抉擇,看起來很輕佻:iPhone之類,無非是為享受,而不是剛需,為買iPhone而“獻腎”,實則欲求過度,迷失了需求的邊界;即便“缺錢”,也完全可另謀辦法,哪怕“開源”不成“節流”,也不應有賣腎的極端舉動。
在私權層面,處置自身身體,究竟是否屬人權,仍存爭議。可毋庸置疑的是,身體器官,非到窮途,不應成換取物質的籌碼。迄今為止,對人身器官的市場化,或者説把器官矮化為可買賣的“商品”,都罕有法律條文的認可。輕易賣腎,顯然缺乏理性。與其將部分賣腎者的厄境稱為“命運之困”,不如歸因于“認知盲點”。
“削腎客”走偏鋒,遠非“咎由自取”那麼簡單。賣腎之舉,之所以會形成“産業鏈”,緣于悖謬需求的對接。器官交易中的組織者、操作者,在暴利牽引下的“利益誘惑”,對賣腎者的誤導、助推,無異於作惡。
畸形的賣腎市場,本是法治暗區。非法的器官買賣,侵犯人的身體權益,也戕害了民眾器官捐獻的積極性。在仲介、醫生、老闆等結成的“利益梯隊”裏,器官淪為利益增殖的“本錢”。在輾轉的利益交換中,他們獲利頗豐,只不過,這“利”是于法不合的黑心錢。血腥的摘腎舉動,將資本的嗜血一面勾畫無遺。
器官買賣,猖獗不止,從“賣身廣告亂貼”“賣腎行業興盛”的亂象裏可見一斑。監管黑洞,難免又成輿論責難的靶心。“徒法不足以自行”,賣腎産業顯然不是“喊喊口號”“表表態”可禁絕。零容忍,當以嚴執法為切入點。
黑色利益的觸覺再靈敏,執法也不應懈怠,而應表現出充分的韌性和張力。畢竟,當窘困者消費慾望的“火花”,遇上牟利組織伸出的“幹柴”,釀成火災在所難免。而民眾,也會在“偷腎”“賣腎”傳聞裏動輒脊背發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