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4名女乘客乘飛機離開廈門時被查拿走飛機救生衣。這些女子是參加單位組織旅遊的女公務員,自稱是第一次坐飛機,不知道飛機救生衣不能拿,覺得回家游泳可用救生衣便留下來。機場警方表示拿走救生衣行為構成盜竊航空設施,將面臨10到15天不等拘留。(新華網 3月7日電)
老人常言:貪小便宜吃大虧,看來此話不假。既然這4位公務員是組團出來旅遊的,估計生活條件也不能太差了,否則何以乘坐飛機旅遊。筆者認為,國家公務人員,應該比普通人的素質要高一些,這是公務員隊伍的門檻所決定的,現如今,不是誰都能成為一名國家“公務”人員的,隸屬於這個隊伍,個人素質應該很高吧,能採用“不約而同”的行動,一起“偷拿”飛機救生衣,看來“諷刺”意味十足。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也同時提醒了航空部門,是否自己的服務還有漏洞,是否存在死角死面,對待首次乘坐飛機出行的乘客注意事項是否提示到位,是否有明顯的標識,如果忽略了一些細節問題,恐怕航空部門也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三八節來臨,遭遇如此尷尬之事,實屬大不應該。有關記者也進行了了解,飛機上配備的專用救生衣為航空公司所有,造價在300元(國産)到600元(進口)左右,而且一旦取出打開即無法再次安裝使用。同時機場警方也表示拿走救生衣行為構成盜竊航空設施,將面臨10到15天不等的拘留處罰。看來這4位公務人員的旅行活動到此結束了,即將迎來的是“法律的制裁”。
我們有時也常講“不知者不怪”,但是“遵紀守法”的教育從小學生就開始了,説自己不清楚、不明白,這恐怕有點牽強,歷來“空姐”的服務一直為各方所推崇,不懂不要緊,不懂你可以詢問呀,放進自己的口袋了,這是何種行為,其結果就“不言而喻”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4位女公務員註定要度過一個不平凡的“三八”節,“孰可忍孰不可忍”,是非公道曲直自有法律來裁定,同情也好,可憐也罷,相信教訓一定是非常深刻的,雖然“偷拿”救生衣事件的後果很嚴重,如果事情可以重來,筆者還是希望給她們一個悔改的機會,我們歷來奉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情理上的同情,法律的約束才能讓社會更有秩序,如果“知錯能改”,那真的是“善莫大焉”了,這應該是我們都期盼的結局。(蔡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