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在天壇祭天儀式上“皇帝”敬給上天的酒,將由沱牌舍得酒獨家贊助。此事引起一番熱議,不少人認為這聽著實在有點滑稽。(3月7日《北京晨報》)
對於“蒼天喝上指定酒”,酒企稱是自己的酒文化與祭天儀式的追求交相輝映,天壇公園管理方則稱雙方不但有理念的契合,企業贊助還可以彌補天壇公園“供血不足”的資金壓力。顯然,在酒企和公園眼裏,這次“指定用酒”的合作不啻是一段美好的姻緣。但這些解釋,顯然不足以紓解公眾質疑情緒。為何?公園作為政府供給的公共産品,其服務對像是百姓,公園管理者和廠家再愉快的婚姻,總不能不徵求一下民眾的意見吧。
一方面,酒企的贊助準備用到哪兒?天壇公園文物科武科長承認,與酒企的合作包含了“贊助”,具體數字不方便透露,這可以解決政府投入不足的問題。暫且不説武科長“哭窮”是否為真,但毫無疑問的是,雙方的商業合作是建立在讓渡部分公共産品價值基礎之上的。那麼,顯然,這筆贊助究竟有多少?如何惠澤公眾?公園管理者應當給大家一個交待。
另一方面,引入商業贊助後,如何保證祭天儀式的莊嚴性?誠如北師大民俗學與文化人類學研究所所長萬建中等學者所説,祭天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最莊嚴的祭祀儀式,具有神聖性和純潔性。如果染上商業氣息,致使儀式的程式和過程或許受到商家的左右,甚至産生文化誤導,這顯然不是公眾願意看到的。
文化贊助在國際上非常普遍,而在我們身邊,也有越來越多的非文化類企業將目光投向了文化領域,他們用冠名、舉辦活動等各種方式,傾注其對文化的關注,也試圖讓自己的企業擁有更多的文化氣息。其實,文化贊助更重要的意義還在於助推文化事業發展、讓公眾以更加低廉的價格享受高品質的文化消費。然而,在我們國家,文化贊助的管理、運營還處於一個比較無序的狀態中,許多非文化類企業也停留在“有一搭沒一搭”地成為贊助商、廣告植入等淺層次的文化贊助中。其實,指定“祭天酒”就屬於較淺層次的文化贊助行為,這樣的贊助行為不具可持續性,也很可能讓文化演出被商業利益綁架。
如何才能提升文化贊助的層次?顯然,政府責無旁貸。目前,我國並沒有針對文化贊助方面的具體條文,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公益事業捐贈法》等的法律法規規定,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是進行公益性捐贈的企業,文化贊助被排除在外。加上不同層次的贊助行為區分困難,越來越多的企業採取單純的廣告行為,多層次的贊助格局無法形成,這又導致文化贊助的優點沒能體現,形成惡性迴圈。
筆者相信,若能通過引入商業運作,讓公眾既能享受門票上的優惠,又不會在欣賞文化表演過程中被撲面而來的商業味“嗆暈”,這樣的文化贊助,公眾是拍手歡迎的。(任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