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嵩繪
近日,分別發生在哈爾濱和鄭州的兩起騙取醫保的惡性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引起了社會各界對醫保經費管理工作的關注。
仔細分析這兩起事件,其實不法分子的手段並不高明。發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監管部門裝聾作啞。哈爾濱阿城區阿繼醫院在醫保管理部門的眼皮底下常年騙保,明眼人一眼就能看明白,醫保部門和醫院內外勾結,監守自盜。鄭州市醫保費讓醫院成了“提款機”,和管理部門嚴重失職不能沒有關聯。
管理工作和打仗一樣,武器再好,堡壘再堅固,握武器的士兵睡大覺,敵人來了自然如入無人之境。
監管部門不盡責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相關的處罰太軟。鄭州市醫保中心主任尚民生指出,一旦發現違規行為,除了追回違規資金、扣除服務品質保證金外,很少有其他有效措施,停止醫保定點資格就是處以“極刑”了。這麼軟的處罰,難怪一些不自覺的人敢頻頻向公共利益伸黑手。
一位人大代表多次呼籲加重對侵害公共利益行為的處罰。他説,一些涉及民生的問題之所以屢禁不止,根子在於犯錯誤的成本太低。如果只是通報批評一下,罰點款,哪能解決問題!這幾年,敢製造三聚氰胺奶粉的企業幾乎沒了,就是因為國家加大了對製造者的懲罰力度。
守護“保命錢”,一方面應繼續完善管理制度,一方面還應研究制定好處罰力度。讓伸黑手的醫院一伸手就被罰得底朝天,翻不了身;讓裝聾作啞的監管人員,不敢玩忽職守,監守自盜。如此,才能保證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丁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