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衛生局獲悉,在推動團體獻血量與地區精神文明考核相掛鉤工作的同時,無償獻血情況也將作為高校師生評優考核指標。各高校要把無償獻血工作納入對學校各部門、社團組織以及師生個人等評優考核指標。同時,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無償獻血組織領導機構,安排專人負責,確保無償獻血工作順利開展(1月30日《京華時報》)。
北京市衛生部門之所以出臺這樣的規定,無非是為了促進高校師生獻血,緩解“血荒”難題,但這種強制規定難逃侵犯高校師生權利的嫌疑,不但不利於無償獻血工作,反而會挫傷廣大學生無償獻血的積極性,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血荒”問題。
無償獻血是我國公民歷來的光榮傳統,應該大力提倡,但無償獻血和評先評優卻無必然聯繫。難道只要獻血就有評優的優先權,那些學習刻苦卻未獻血的學生就不優秀了嗎?把無償獻血與評優掛鉤,無疑背離了無償獻血應當秉承的自願精神,這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更是對高校師生權利的無視。獻血法中明確“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什麼只把無償獻血與高校師生評優掛鉤,而不把無償獻血納入國家工作人員的政績考核呢?這是一種隱性的歧視。
無償獻血原本是自願行為,應當少一些“掛鉤”,多一些鼓勵。為了使更多的學生參與無償獻血,可以從正面引導、鼓勵,採取一些獎勵性的辦法,讓學生在無償獻血的同時,體會到助人為樂的充實和奉獻的高尚,使其自願參與到活動中,或許這樣效果會更好。
解決血荒難題,當務之急是解決當前的信任危機。在一些老百姓的心裏,一直存在著老百姓無償獻的血被用來賣錢的疑問。這是否屬實不得而知,但血液使用管理過程的不公開不透明,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這種血液管理體制下,人們産生這樣的懷疑也在情理之中。這種信任危機導致大眾獻血意識不高,許多人不願意獻血。信任危機問題不解決,只將無償獻血與高校師生評優掛鉤,無疑是治標不治本。
解決“血荒”難題,是儘快修訂獻血法的時候了。我國現行獻血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1997年通過的,全文只有兩千余字。法律的不完善是導致“血荒”的另一重要原因。比如,無償獻血、免費用血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用血制度的原則之一。但以獻血之後免費享受用血的方式來獎勵無償獻血者,不是最好的方式。在堅持無償用血制度的同時,能否將無償獻血與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掛鉤,提高醫保報銷比例,以提高公眾無償獻血的積極性,這是立法者需要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