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召開。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全國共有24個省份年內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12月30日《新京報》)
地方政府不僅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而且要督促落實。讓勞動者工資與企業效益、經濟發展同步,防止部分用人單位不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普通勞動者“口惠實不至”。
但是,有消息説,醞釀已久的《工資條例》受到了企業抵制,理由是企業不景氣,稅費負擔過重。在2012網易經濟學家年會上,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表示,如果不偷稅漏稅,九成企業可能倒閉。表面上看,這種觀點有點聳人聽聞、言過其實,但是道出了企業稅費負擔過重,特別是中小企業生存艱難的現實。
因此,政府應該通過實際行動幫扶企業。特別是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與中小型民營企業,要讓他們給員工漲工資,政府更應體現責任擔當。給企業減負也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提供了原動力支撐,避免企業因漲工資承受太大的壓力。筆者注意到,中央最近出臺了一些減稅措施。比如,上調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微型企業免征註冊登記費等22項行政事業類收費。但是從企業發展現狀來看,中小企業壓力仍然很大,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還須繼續加力。
此外,政府還要給企業提供資金、技術支援,破解部分民營企業的融資難題,避免部分小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老闆“跑路”,也應該積極去做。通過減稅、融資等幫扶努力,幫助中小企業、提高競爭力與利潤空間,有利於企業應對經濟轉型,也有利企業擺脫“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加薪困擾。
政府除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做工資 “加法”以外,還要做“減法”,讓民眾享受公共服務少掏錢。比如,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公共事業投入力度,補齊公共服務與社會救助短板,提高公共服務與社會救助水準。讓低收入群眾享受優質公共服務與社會救助,也很重要。民眾享受公共福利政策的實惠,少掏腰包,也是在間接漲工資,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