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 畫/唐春成
12月20日,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在一次座談會上説,農民工這個稱呼是對進城務工人員一個很大的歧視,是對農民一種極大的不公,呼籲取消這個稱呼。他説,農民當了工人還稱其為農民工,工人就是工人,怎麼是農民工人?過去我們都是農民,從農村到城市,當了工人就是工人。戶籍制度改革,應該跟上了。取消農民工這個稱呼,我們河南要帶頭。(12月21日《大河報》)
近年來,關於取消“農民工”稱謂的呼籲有不少。早在2007年的全國兩會,廣東省作協副主席呂雷提交了取消“農民工”統一稱“工人”的建議。2008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王填認為“農民工”這一稱呼不合時宜,應該取消。今年兩會期間,四川省多名代表建議取消“農民工”稱呼。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員的建議,反映了對農民工群體的重視和關注,取消“農民工”稱呼,改變身份歧視,也彰顯了對農民工的人文關懷。
農民工作為我國城鄉二元體制的産物,背後主要是勞動權益保障方面的缺失。不但用工單位不給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而且有時正常工資都拿不到。每逢歲末年關,有關“農民工討薪”的新聞層出不窮,農民工討薪無門,各地紛紛上演“裸體討薪”、“自殺討薪”等討薪鬧劇。付出勞動獲得報酬,本應天經地義,可一旦發生在農民工身上,就變得遙遙無期了。設想一下,農民工拿到工資都如此艱辛,其他的待遇及保障就更談不上了,比如就醫、子女就讀、社保等關乎民生的問題。
在此背景下,簡單地取消“農民工”稱呼顯然治標不治本,這就好比一些地方嫌某些地名不雅,改了地名,配套設施及管理卻一成不變,地方無疑還是那個地方,改個名與地方發展毫無關聯。因此,取消“農民工”稱呼原本無關緊要,關鍵還是要從完善保障機制入手,徹底提高農民工的工資待遇,讓他們同城市居民一樣,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和人格尊嚴,只有以這些作為前提,取消“農民工”稱呼自然會水到渠成。
説到底,對農民工待遇及地位的提升,完善相應的保障機制,不僅是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也是回歸社會公平公正的重要舉措。(林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