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19日《人民日報》報道,年底將近,網路購物日漸火爆,各大網購網站紛紛推出大規模促銷活動。同時,網購引發的消費糾紛也不斷增加,投訴呈高速增長的態勢。哈爾濱市消協等21家城市消費維權單位聯合發佈的《網路團購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調查報告》顯示,62.12%的消費者在網路團購過程中遇到過合法權益被侵害情況。在團購網站和商家處理糾紛的滿意程度方面,48%的受訪者表示“不滿意”,44%表示“一般”。
網購消費群體日漸擴大,消費領域也從小件商品發展到幾乎所有的消費品交易,消費額從幾元、上百元發展到幾千元、數萬元。一些零售商巨頭,如國美、蘇寧等都開辦了網上商城。可以説,網購已經漸漸發展成為與實體商店並駕齊驅的消費方式。來自商務部的資料顯示,我國第三方電子支付規模到2010年已達到1.01萬億元,2011年3季度我國網路購物市場交易規模要比上一年有較大規模的增長。從一定意義上説,網購已經深入到消費者的日常生活,成為影響中國市場規範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是,與網購的跨越式發展相伴隨,網購陷阱也“與時俱進”。來自中消協的調查顯示,目前網路購物存在幾大問題:貨不對板,退換貨難;服務注水,價外有價;退換貨難,只能認栽;法律空白,亟須填補;買送修分離,維權環節多;商務網站魚目混珠,惡意詐騙時有發生;網購資訊不對稱,重大誤解防不勝防。
不少消費者對網購愛恨交織——愛其便利,恨其騙人沒商量。因此,規範網購、給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有保障的環境的呼籲一直不斷。雖然有關部門從制度上做了一些工作,如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從市場準入、服務標準、資訊保存等方面進行了一些規範,出臺了第三方交易平臺支付保證等措施,但由於缺乏強制性措施,網購資訊不易取證、提供網購服務的網店生滅不定、惡性競爭等原因,網購陷阱並沒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花樣更加繁多,欺騙手法更加隱蔽,消費者維權更加困難,有的網站過去是明目張膽地硬騙,現在則是通過制定格式條款等方式進行軟詐。
網購陷阱的存在和氾濫,與行業誠信意識不足有關,與監管和法規滯後、現有的監管手段落後等更是密切相關。當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缺乏專門性網購規定,國家工商總局的規定欠缺強制服務標準,專門的網路購物管理辦法遲遲沒有出臺,消費者組織沒有強制的救濟措施,這些都給網購陷阱提供了生存空間。
填平陷阱,網購才有春天。應對網路購物迅猛發展的現實,我們的規範手段必須提速,必須與時俱進。特別是有關消費者維權的方法、對侵權商家的懲罰、第三方交易平臺市場準入退出制度,明確網路零售市場各參與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關係等,均不可缺失。同時,提高監管部門人員的監管意識和資訊監管科技水準,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給力消費市場的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