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指出,目前全國年採血量為3935噸,每天需要有約7萬人獻血,到2015年,每天需要有約12萬人獻血。但目前我國人口獻血率只有8.7%。,低於世界高收入國家的45.4%和中等收入國家的10.1%,離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10%也有一定的差距。(12月14日《人民日報》)
近年來,“血荒”在全國各地頻繁出現,使得醫院無法正常開展手術。普遍認為問題出在兩個方面:一是隨著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醫療服務需求越來越強,導致血庫的供血出現緊張。另一方面,許多地方獻血人群結構單一,基本是以大學生、務工人員為主,一到節假日,獻血者集中返鄉,而患者又經常向這些聚集著優質醫療資源的城市聚集,血庫自然會告急。
除了上述原因,鬧“血荒”還有一個更為重要卻一直為人們所忽視的問題,那就是我國針對無償獻血者的獎勵制度存在缺陷。《獻血法》對無償獻血者進行獎勵的政策有兩項,一是該法第六條規定:對獻血者,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這一規定看似對無償獻血進行獎勵有了法律依規,但在實際操作中,有錢的單位可以大發補貼,而沒錢的單位卻一分錢也不發,或者發得非常少,這種差異無疑會重挫許多人無償獻血的積極性。另外,《獻血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相關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也可按規定免交或者減交相關費用。這一規定體現了對無償獻血者及其親屬的關愛,並無不妥。但問題是,並非每個獻血者及其親屬將來都需要用血,這就導致了一部分人感覺將來的輸血問題與現在距離遙遠,就不太願意無償獻血。
這種獎勵制度上的缺陷,直接導致無償獻血者越來越少。那如何化解呢?一是要對補貼制度進行統一,要麼統一刪除,要麼就明確規定,無償獻血者都享受同一標準的營養補貼,無單位者則由政府統一發放,讓無償獻血者在補貼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對免費用血制度擴大補償的選擇性,無償獻血者既可享受免費用血的待遇,也可將這一“免費待遇”轉化為一定標準的其他免費醫療。這樣,就不存在有人享受了免費用血,有人卻沒有享受免費用血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