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原地産發佈的報告顯示,今年下半年,不少二、三線城市房價逆勢走高,已危及“房價控制目標”的實現。(12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
根據今年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規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然而,隨後各地摻水的房價控制承諾,如今大有成為泡影之虞。據説,截至11月底,121個城市中,至少有30個城市未完成,比例接近三成。以中山市為例,年初公佈的住房價格調控目標為“低於全市年度生産總值增幅”。按照GDP預期增長11%計算,今年的房價必須控制在5853元/平方米之內。但當地上半年樓價升幅達17%,到9月份一手商品房成交價為每平方米6336元,遠超其今年房價控制目標規定的絕對值。
根據“新國八條”規定,“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將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問責能否落實,房價調控能否真正成為“達摩克利斯之劍”,公眾尚存三個疑問。
一問,如何應對部分城市的“突擊達標”?前不久,某市出臺限價令,“5800元”、“12月31日截止”兩個關鍵詞,把衝刺今年房價控制目標的意圖顯露無遺。由於現行統計指標為“房價指數”,且以去年全年的平均房價為統計週期,即便今年僅剩一個月時間,完成控制目標也並非難事。對此,有關部門是視而不見,還是通過完善考核指標,堵塞“突擊達標”的漏洞,成為公眾關心的首要問題。
二問,未公佈調控目標的城市是否會逃避問責?按照住建部的匯總,全國657個城市中,有608個城市發佈了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但記者調查發現,將該目標公之於眾的城市僅有121個。可以想見,未公佈目標的城市,達標情況更不容樂觀。問責是“有責必問”,還是“挂一漏萬”,這直接關係各地調控房價的決心和公信力。
三問,明年的房價調控政策將何去何從?從今年的情況看,控制目標的過於寬鬆已讓一些地方在博弈中佔得先機,而突擊達標如能成功,無疑又將使其笑到最後。因此,如果明年繼續“穿新鞋走老路”,房價只能越控越高,離公眾期望越來越遠。如何深刻反思,調整政策思路與考核導向,真正引導地方政府摒棄土地財政和房地産依賴,有關部門要做的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