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地稅局發佈通知,決定自12月10日起,將北京市目前的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000元,在此基礎上按不同的區位再確定調整系數。
中低收入階層能否買得起房,既要看房價的下降幅度,還要看政府能否讓利。政府讓利則主要有兩種手段:一是將政府獲得的土地出讓收入用於保障房建設,為中低收入者購房、租房提供相對充足的房源;二是政府對普通商品房建設和出售給予一定的稅費減免,讓利於老百姓。北京市出臺的普通商品房優惠政策,顯然是第二種讓利方式,即政府在購房環節給購房者一定的利益讓渡。應當説,這種方式也符合目前中央提出的讓利於民的政策和要求。
需要提醒有關方面的是,由於普通商品房界定目前尚沒有統一的標準和尺度,在實施過程中會不會出現高檔商品房“擠”進普通商品房行列的問題,是需要認真研究和思考的。而哪些人可以享受普通商品房稅收優惠,也是需要認真研究和考慮的問題之一。因為,即使普通商品房的認定有了標準,如果購房者的資格認定沒有標準,同樣會使這項政策的執行出現漏洞。如何解決?筆者的觀點是,要繼續執行限購政策,避免普通商品房稅收優惠政策變成投機者、投資者的牟利工具。
總之,不管採取何種有利於改變樓市低迷狀態、鼓勵中低收入人群購房、減輕購房者負擔的政策,堅持樓市調控的目標都不能放鬆,信心不能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