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孫女士在南京某大型三甲醫院做了一個並不算大的“視網膜脫落”手術,手術做到一半,主刀醫生李某接到一個私人電話,就拿著手機出去打了十幾分鐘電話。後來手術不成功,又做了第二次第三次手術,最終,8個月後,她的眼睛永久性失明。面對上海醫生的“終審宣判”,孫女士質疑自己當初的主刀醫生手術中接聽電話是罪魁禍首,於是將醫院訴至法院,要求醫院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馬克 吐溫有一篇幽默小品《漫談理髮師》,描寫自己對一個技術不佳的理髮師手中剃刀的恐懼心理,“於是我就把自己交付給了那個二號”,這二號理髮師中途還放下手中剃刀,對鏡一絲不茍地梳一梳自個的頭髮,隨後在馬克 吐溫頭上拉了好幾個口子。理髮師手中的刀畢竟還是剃頭髮的,醫師手中的刀則直接在人身上劃開了口子,患者心中當然要比理髮室裏的馬克 吐溫恐懼得多。手術臺上的患者,才是真正把自己的身體的某個部位乃至整個生命託付給了醫生。
所謂“師”,是指擅長某種技術的人。給孫女士動刀的大醫院裏的主任醫師,其專業技術想必是優秀的,但再精湛的技術,若缺乏職業道德的支撐,也會成為蒼白的擺設。“醫乃仁術”,若沒有對病人的關懷、愛護、同情之心,沒有高度的責任感,何談“仁術”?面對脆弱的生命,醫生手中執的刀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如果不全身心地投入醫治工作,豈非拿人命當兒戲,又怎麼對得起患者的全權“託付”?晉代楊泉説“夫醫者,非仁愛之士不可托也”,説的就是這個道理。
一個長達十幾分鐘的私人電話,蠻橫地闖入患者高價購買的醫療服務中,且不説手機上攜帶的大量病菌可能帶來的傷害,光是躺在手術臺上頭腦清醒的孫女士心中的恐懼,在這十幾分鐘裏,就呈幾何級數增長。她説:“我就像被扔在砧板上的一塊肉,動彈不得,成了他們隨意處置的東西。”病人的“物化”源於醫生“仁心”的“退化”。
2009年,雲南曲靖一名産婦在做剖腹産手術過程中,主刀醫生接了近一分鐘的電話,後分娩的嬰兒只有心跳沒有呼吸,搶救無效後死亡,産婦家屬質疑醫生因接電話貽誤了手術良機。醫生手術中能不能接電話?衛生部2010年出版的《全國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一書中,明確規定“未經特許任何人員不能將移動通訊工具帶入手術間內使用”,看來制度再一次被束之高閣了,缺的往往不是制度,而是制度的執行能力。
孫女士失明與李醫師手術中途的電話有沒有因果關係,只能由專業機構去評判,但李醫生違背了職業道德規範則是板上釘釘的事。對這樣的行為必須嚴加懲處,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