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鹽田區3月時花費160萬元翻修當地6座天橋,數月之後,其中5座出現不同程度品質問題,媒體稱該項目經層層轉包實際造價僅25萬元。深圳官方回應稱,該項目不存在轉包,25萬元僅是勞務費,材料費即已81萬元,稱出現損壞主要因天氣問題。(11月15日《中國青年報》)
看到建築物出事,大家會想到“豆腐渣”,事實證明,這種聯想往往是正確的。在出現像天橋這樣並沒有造成惡劣事故的輕微品質問題時,某些部門認為沒必要為其尋找擔責的替身。但時代進步了,公眾的質疑也不能不睬,於是天氣成為“臨時工”也就順理成章了。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某些部門已經讓天氣當了多次“臨時工”了。去年12月15日,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耗資十幾億元建成不到半年的“那達慕”會場主體鋼結構坍塌,旗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因遇到近期驟冷的天氣,鋼結構罩棚出現較大伸縮而發生塌落”。今年年初,武漢也傳出消息:卓刀泉立交橋在通車一年後,橋面出現不少裂縫坑洞,武漢城投集團稱,受天氣影響橋面容易出現裂縫。
橋垮了、路爛了、地陷了、樓塌了,其中的緣故是不是天氣所致,公眾心中自有一個答案。設計上的不合理不科學從根本上埋下安全隱患,施工單位偷工減料使工程品質無法保障,缺乏專業技術工人、無證上崗,這些都是豆腐渣工程的基本原因。相關部門的監督監管缺乏,某些官員與建築商互相勾結、損公肥私,問題工程一路綠燈,權力尋租所在多有,幾乎每一起建築悲劇都跳動著權力和金錢的魅影。
某些部門拿天氣當臨時工意在避責。公眾的記憶既有健忘的一面,卻也有不斷累積而固化為群體記憶的特質。某些部門對豆腐渣工程監管乏力,在路橋品質問題的事實面前,給公眾留下沒有化解的疑問,沉澱在記憶之中,累積在一起,更加強化了公眾對一些政府部門的不信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