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被打開的潘多拉魔盒,鉻污染的幽靈開始在雲南曲靖的上空揮之不去:今年8月,雲南省曲靖市陸良化工廠因非法傾倒工業廢料鉻渣造成重大環境污染,引發廣泛關注,9月1日,工廠被國家環保部責令停産,在完成鉻渣無害化處理之前不得恢復生産。可是,據當地群眾反映,這家企業在禁令下達之後不到一個月,就已部分恢復生産。(11月6日《新京報》)
直接暴露于野外的污染源,癌症村的隱約暗影,陸良官員的推諉與搪塞,雲南曲靖鉻污染事件一齣即挑戰著公眾的憤怒感。然而,沒想到的是,事情剛被爆出不到一月,國家環保部責令陸良化工停産的余聲還在,它竟然悍然恢復生産,更蹊蹺的情節還有,恢復生産得到曲靖市環保局同意,該局表示,生産線啟動後,對該廠的資金鏈有很大的幫助,而這對於下一步處理新鉻渣所需的資金具有支撐作用。
作為亞洲最大的鉻鹽化工生産企業之一,陸良化工廠實力雄厚,其真的需要先部分恢復生産才能有處理鉻渣所需的資金嗎?顯然不要。正因為如此,面對批准陸良化工部分恢復生産的質疑,曲靖市環保局的回應實際是在“顧左右而言他”。更深層次來看,不惜違背國家環保部的禁令,身係監管之責的曲靖環保部門對污染繼續放行,只能説它根本未將如此污染當作一回事。或者説,它仍然被畸形的治污觀所裹挾。
陸良化工的鉻污染因何而起?不過是因為曲靖市與陸良縣不願輕易放棄陸良化工這樣可觀的財政來源,所以默許它“邊污染邊生産”。而在鉻災被媒體披露後,當地環保部門寂靜不到一個月就斷然 “批復同意”陸良化工部分恢復生産,則只能説明,包括環保部門在內的當地政府,緣于被媒體關注帶來了巨大的治污壓力,而一方面它們對污染習慣性忽視,另一方面,常態的畸形治污觀又使它們對壓力的消弭有心無力,所以才不得不“恢復污染企業部分生産來治污染”。
這或許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卻更是一種深度的環保困境:當污染成為一種不能輕易抹去的塗鴉,與其説持續的鉻災發軔于監管乏力,不若説它發軔于某種環保失聲思維,而它早已經屢見不鮮了——為發展地方經濟,在污染未釀成惡性事端之前,環保部門選擇性無視;一旦污染被輿情關注,基於本身並無常態的環保治理制度與能力,它們則努力論證污染的“低害性”,到最後,甚至連糾偏都可“錯亂”與“爛尾”。其原因其實也不難窺見:在現行的行政考核體制下,環保工作的評價更多只來自上級部門與領導,而普通公眾幾乎沒有問責的權利,如此之下,出現對鉻污染的“顧左右而言他”也就自然了。
一起鉻污染後,要有多麼無視一切的心理,才可以平靜地去接受“污染企業恢復生産去治污”的結局?如果説此前那些數量最高時達28萬多噸、堆放時間超過20年的巨大鉻渣堆,事實上已經成為快速發展時代的纍纍傷口,那麼,那些不能被奉行的禁令,那些環保部門的王顧左右而言他,則只能表示,還有許多的污染有著折現的價值,而太多的污染治理,既對這種折現迷戀不已,也顯得有心無力。
轉型期的社會,正讓鉻污染成為這個時代的鄉愁。那些一堆數年、難以治理的巨大鉻渣堆在説明,環保監管失聲之毒猛于鉻污染。作為一種危險發展與管理方式的隱喻,它必須被更深刻的制度改變來救贖——鉻災之後,沒有誰可以輕易地轉過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