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數據顯示,願意回農村定居的農民工只佔8.8%。只有7.7%的新生代農民工願意回農村定居,而老一代農民工的比例為13.3%。有研究資料顯示,失地農民約4000萬,在土地出讓金中開發商和政府獲利豐厚,而農民獲得的收益卻相對較少。(10月31日《新京報》)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城鄉差距自古而然,為什麼在城鄉差距日趨縮小的路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願意奔走、甚至廝守在城市?
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珠三角等沿海城市有大量農民工因訂單而失業,事實上,不少失業的農民工仍“滯留”在城市,成為公共管理中較為“頭疼”的社會課題。那時,不少專家學者將之歸因為新生代農民工沒幹過農活、吃苦意識差、挑剔愛享受云云,此類“弊病”不過人之本能,幾近身份歧視,並未真正解釋新生代農民工戀棧城市的真實動因。
返鄉與否絕不只是虛榮不虛榮的考量。自由、夢想、獨立、尊嚴……凡此種種,是無數人的渴望,那些寧願在城市角落漂泊也不願回鄉的人們,當然也懂得社會冷暖,懂得生存的價值與意義。如今的農民工被稱為第二代,他們生於改革開放之後、長于經濟迅猛發展的時代,身上有著“新中國”的印記與影子,數量龐大的他們,不單單是一個年輕的族群,更是對夢想、發展同樣充滿渴望的人群。
2010年初,中央一號文件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農民工”的提法,並要求“讓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2011年2月20日,全國總工會發佈《新生代農民工調查報告》,在報告末端的對策和建議中,提出試行新生代農民工城鎮落戶制度。他們的“家”在哪?是出生之地,是成長之地,還是足跡所至必有穩固的保障、可期的生活之地,這是需要靜心思考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