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光亮工程一向爭議不斷。光亮工程是形象工程還是民生工程?是為市民提升生活品質,還是一種浪費和污染?昨天本地媒體採訪了廣州景觀照明規劃的專家,才知道原來我們的光亮規劃是有節電、觀景、慶典、亞運4個模式的,這既是為了差別,也有省電的考慮。可惜的是,規劃大部分都沒有實現如此節能理想的模式,因此導致民眾詬病不斷。
長期以來,許多納稅人都會對我們城市在形象上的“化粧”費用議論紛紛。一方面,我們希望自己的城市美得像歐美,但另一方面又會對高成本、高造價、低成效,甚至“光亮只照富人區”的狀況感到不滿。從採訪專家的角度也能看出,為了在燈光造景上變得很有大都市的感覺,我們的城市確實付出了不少代價,結果,不是這裡光污染,成了一墻探照燈,就是那裏像鬼火一樣,連東風路主幹道都照不清楚,真正做到合理而精彩的不到三分之一。
燈光工程,確實是我們公共開支粗放而缺乏監督的一個縮影。之所以粗放,不是技術而是意識。能如此花費鉅資,就在於有尚方寶劍的支援,這個寶劍不在於哪個領導的批示,而是一種?“集體無意識”。這意識就是我們的城市如果要讓人讚嘆,必然要向香港、東京及歐美的大城市靠近。但是輝煌的城市不是一朝一夕建成的,唯獨燈光能迅速化平庸為神奇。因為光亮工程既沒有什麼土地成本、而輻射面又最大,只要肯花電費就行了,而且還最容易引發從領導到草根的讚美。
可以説,這種揮之不去的群體性讚美,正是我們燈光工程能長盛不衰的原因,它造就了一種雖不合民願,又有點合民情的悖論。作為每一天謀生打拼的城市人,總是希望能有“節慶”來沖淡平庸的生活,燈光工程恰恰起到了為城市創造節日的功能。雖然這分明是納稅人的支出,花在光亮形象,必然扣掉其他更迫切的民生救濟。但在享受五光十色景觀的面前,我們依然會浮起一絲憧憬和喜氣,而傳媒也很容易放大和傳染這種節日情結,讓燈光工程變得貌似萬眾歡騰的樣子。
城市形象工程就是如此充滿著迷思,它既是官員為了建成美貌城市而作出的努力,同時,這種官方的美學,也在改變著公眾的審美,甚至導致一種“政府帶領公眾走向新生活”的幻覺。民眾需要一個靚麗的城市,卻又沒有資格去提醒我們的政府“大都市”應該是如何均衡和定義的,政府自然就會按照自己的見解去營造城市。因此,如果想我們的燈光工程真能轉化成民意工程,最好還是回歸一種“政治經濟學”:創造民眾參與和監督公共事務的途徑,同時,讓燈光花費轉移給市場化運作才是長遠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