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計程車駕駛員擬實行從業資格制度。10月24日起至11月25日,由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徵求民意。(《新京報》10月25日)
搞從業資格管理,咱當然不反對,可閱讀了“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的三個前提條件,就有點糾結了:第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這條沒問題,新手不靠譜兒,拿到駕照的馬路殺手也遍地都是,讓他們開計程車亂跑,只會加大事故量。第二,近3年內無重大以上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這條也沒意見,老闖禍咋能開計程車?第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這條就有問題了!
在坐在辦公室裏制定政策的人看來,現在碩士、本科生找不到工作的比比皆是,所以限定個高中學歷算啥。但放到計程車駕駛員這個特定行業,這樣的門檻就太高、太僵硬,如果通過了並嚴格執行,不僅將擋住大批的哥的姐的生存之路,還會導致很多現實問題,應該儘快修改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原因有七:
第一,年初有調查稱,全國現有出租汽車駕駛員中,初中及以下學歷者約為52%,高中學歷者約為43%,高中以上學歷者約為5%,設定一個“高中學歷門檻”,將令一大半現有駕駛員無法從業;
第二,這個行業很多從業者是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在偏遠地區,農村孩子上高中的比例非常低,不應該把他們的這條就業通道用制度堵死;
第三,我國計程車駕駛員平均年齡為39歲,有大量“40/50”人員,他們二三十年前上高中的概率更低,現在讓他們突然“開不成”了,如何接受?
第四,我國法律規定的是九年義務教育,不包括高中,作為基礎性門檻,沒有理由定得比這個更高;
第五,大城市和發達地區從業人員受教育程度稍高,中小城市和不發達地區高中比例太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準入條件是全國性規定,不能只照顧“北上廣”的現實,而不照顧“紐西蘭”等西部地區;
第六,很多學歷不高的農村人往往更吃苦耐勞,更能做好服務業,沒道理因為學歷不夠就掃地出門;
第七,計程車行業需要駕駛上的專業技能,跟手裏握一個高中畢業證還是初中畢業證的關聯確實很小,掌握必要的基礎知識就可以把駕駛工作做好……
橫看豎看,計程車駕駛作為面向基層勞動者的行業,不顧現實地設立“看起來很好”的高中學歷門檻,不僅將影響到就業狀況,還可能會影響到社會安定。“初中學歷”的門檻才比較適宜,此前很多地區也是這樣規定的。而服務素質需要通過從業之後的繼續教育、強化管理,來加以改善。在行業內進行優勝劣汰,新陳代謝,那都是可以的。所幸,現在還在徵求意見階段,我強烈建議修改“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