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北京工商局通報鄭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思念”水餃被檢出了金黃色葡萄球菌。思念食品負責人稱,按照即將生效的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這一批次貨品達標。(10月20日中安線上)
“思念”水餃在北京超市“下架”,是因為按照現行食品安全品質標準,金黃色葡萄球菌為不得檢出物質,即查出來就意味著食品不合格。但在衛生部今年9月6日發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速凍面米製品”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在每克生製品中檢出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含量只要在1000~10000個之間,都為合格産品。這個標準估計最快11月份就會正式實施,照此標準,思念水餃便沒問題了。
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社會在進步,科技在進步,食品安全品質標準應該提升才符合常理,現在為何放寬要求、降低標準,允許廠商生産含有一定黃色葡萄球菌量的食品?公眾對食品的要求提高了,食品品質標準為何不與時俱“高”?
顯然,新國標可能迎合和滿足了某些生産商的要求,但與公眾的公共利益要求完全背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