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國企豈能挾“虧損”以令漲價

時間:2011-09-23 13:50   來源:羊城晚報

  9月19日,財政部公佈的2011年1-8月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濟運作情況,數據顯示,前8月,五大發電企業和兩大電網合計均盈利。然而,中電聯官方網站的數據則顯示,今年1~7月,五大發電集團公司電力業務合計虧損74.6億元,同比增虧82.7億元。(《每日經濟新聞》9月21日)

  有業內人士表示,財政部和中電聯是從不同的角度考慮問題,前者是從整個國有資産的情況來統計企業利潤情況,中電聯則僅從這些企業的電力業務角度作統計。能源研究專家林伯強認為,中電聯一直在強調電力企業的電力業務虧損,而沒有從這些企業的整體情況去看,很大程度上也許就是一種“要求調高電價”的訴求。

  電力行業“報憂不報喜”,特別強調電力行業的虧損業務,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這一招其實也不新鮮了。早在2006年的時候,中電聯就曾向媒體發佈了一份報告,強調電力行業上年全面虧損,抱怨電力企業的日子不好過。果然,不久後,國家發改委宣佈在全國範圍內調整電價。除了電力,其他如自來水、石油、天然氣等,也常常“挾虧損以令漲價”。正如清華大學一位教授所説的,這些壟斷性行業屬於“賬面虧損,但實際上利潤並不差”,因其利潤被合法轉移了。

  電力業務到底是怎麼虧損的?這恐怕就是一本糊塗賬了。要知道電力業務有無虧損,就得首先知道成本有多高。茅于軾説得好,這些企業(自然壟斷行業)的成本根本沒辦法計算,去查賬等於零,多發點獎金,多蓋幾棟宿舍樓,領導的小車高檔一些,成本就高一點,否則就低一點。企業即使“虧損”了,但領導的職務消費依然見漲,員工的福利也不馬虎,無論虧損多少,冗員照樣多,待遇比不虧損的企業還要好。

  2006年的時候,媒體曾曝光“電力企業抄表工年薪10萬”的新聞。今年,這方面的報道照樣也不少。比如,某電力公司就被曝出斥鉅資為副處級以上幹部配車,除此之外,記者還發現了此公司更大的“福利”———集資建房:在周邊房價已經六七千甚至上萬的情況下,該公司的房子內部銷售價格竟然只要1000多元。

  一個真正的企業,面臨的是激烈的市場競爭。一旦碰上“原材料漲價”,他們首先要做的,是想辦法把成本降下來,比如裁員,比如降薪,比如縮減開支。可電力企業呢?一邊國家給著補貼,一邊在壟斷的大樹底下,不斷以“電荒”、“虧損”威脅公眾。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我不否認電力企業存在成本上升的壓力,但是,這些企業首先應該反省一下,你們有沒有進行過什麼技術創新以節約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有沒有裁斥冗員?你們領導的職務待遇、員工的薪酬福利有沒有適當節制??

  對於壟斷行業,什麼時候才能漲價?其實,這不論在理論還是實踐上,是有具體標準的,即必須綜合考慮社會工資水準和國際同行業的平均生産率。如果企業生産效率低於國際同行平均生産率,就意味著企業在技術和管理創新上還存在發展空間,這時,即使資源、人力資本上漲,企業仍可以通過其他手段降低成本,從而平抑價格。此時,企業如果“不思進取”,只顧嚷嚷著漲價,其要求就不能被答應了。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