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小學生升入初中,可以採取的方式有多少?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調查顯示:北京各區縣“小升初”渠道多達10多種,2010年北京市8個城區“小升初”入學方式竟高達15種。在五花八門的“小升初”渠道中,最主要的有“佔坑班” 、“點招”、推優、特長、電腦派位、共建、“條子生”。在調查中, 90%以上的家長認為“佔坑班”是北京市“小升初”的“頭號天敵”,花費可達10萬元。(8月29日《中國青年報》)
教育部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但是,擇校現象屢禁不止,家長們對政府安排的就近入學並不買賬,仍削尖腦袋為孩子擇校。這一點,從北京市五花八門的“小升初”擇校渠道中得到驗證。如果説“佔坑班”花費10萬元是教育資源被金錢綁架的話,“點招”、共建、“條子生”盛行,更是揭示教育資源被權力染指,分配不公的悲涼現實。家長沒錢沒關係的孩子,其公平教育權利何處安放?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網際網路對2185人進行的線上調查顯示, 82.9%的人認為擇校費應納入商業賄賂範圍。雖説將擇校費納入商業賄賂並不現實,但是超過八成的網民建議將擇校費納入商業賄賂背後的民意值得玩味。公眾除了不滿擇校費加重經濟負擔以外,更多的是出於對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孩子難以享受公平教育資源的現實焦慮。擇校問題,説到底,還是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學校佈局、就近入學範圍與公眾就學期望值不一致,優質教育尚屬“緊俏商品”,根本不能滿足公眾的實際需要。教育部門加大擇校打擊力度,也無法阻擋千千萬萬家長對公平教育的期盼。而且學校的逐利衝動一直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公的語境下,教育部門禁止擇校,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種隱形擇校並未停止。比如,戶口空挂(為了讓孩子上名校,有的家長找關係落戶);學生把學籍挂在生源所在地學校,然後到好學校借讀;再比如,公辦學校打著公辦民助的旗號,舉辦校中校、校外校,一所學校,兩塊牌子,等等。
客觀地講,近年來,教育資源經過整合,薄弱學校的情況有所改觀。但是學校之間的差距仍然不小。既有硬體設施的差異,更有師資力量與教育環境的差異。我們現在談合理分配教育資源與扶植薄弱學校,大多停留在補充硬體設施的階段。如果説硬體設施重要的話,衡量一所學校好壞的標準主要還是看師資力量與學校教育氛圍。何況,在教育投入尚未顯著增長的情況下,政府不可能大規模投資薄弱學校,因為名校基礎本來就不錯,投入名校效果立竿見影,地方政府往往把有限的財力用於少數名校。
而且由於教育評價機制單一與應試教育的影響,學校之間教師的物質待遇與事業發展環境也不一樣。學校對優質師資多采取保護措施,甚至到處挖師資。造成師資流動困難,這也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的一大壁壘。由於校際差異,優質師資難以向薄弱學校傾斜,形成了薄弱學校缺生源,優質學校爆棚的局面。
對此,學校有私心,但政府決不能有私心。在教育資源分配的問題上要一碗水端平。如果政府熱衷名校建設、忽略薄弱學校發展;即使給擇校費戴上商業賄賂緊箍咒,教育部門再三強調擇校費不合法,權力與金錢仍會架空“擇校”禁令。
説到這裡,我想起兩則可供借鑒的案例:一則是日本的:“日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設施不相上下,學校間教師經常流動,由教育部門統一調配,家長根本不用為擇學操心”。另一則是 “學校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遠近之別”的“銅陵奇跡”。如果孩子在家門口有好學校上,又有誰去花錢、找關係擇校呢?對照“以錢擇校”、“以權擇校”的現實,各地政府與教育部門該做些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