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珠三角一些地方,今年保障房建設不斷加碼,但空置也在增加,令人困惑。
對這些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來説,沒有房産的戶籍居民已較少,需要保障的主體是外來人口,但保障房申購、申租條件都主要針對戶籍人口,造成“有條件的不需要,有需要的買不起”,因而空置。其癥結是:保障房建設任務的下達,雖然考慮了當地經濟狀況,卻未充分結合困難人群的實際需求,這或會導致供應結構失調的惡性迴圈。
我認為,適當調整和放寬保障房的惠及對象範圍,將是一種政策方向。佛山市6月初出臺了公租房管理辦法,順德區8月初也進一步放寬保障房的入住標準,不過,距現實的需要和建設目標的實現還有距離。不少非本地戶籍的常住人口,雖已是産業發展的主力,但往往只能租住企業員工宿舍和周邊農村房。
類似的情況在東莞也存在。本地戶籍人口申請“遇冷”的廉租房和經適房,有可能轉為公租房,再面向非本地戶籍的“新莞人”開放。然而,何時轉、怎麼轉、轉給誰?據説當地正抓緊完善公租房政策體系,合理確定供應範圍、準入條件、租金標準等。
今後經濟發達地區保障房向非戶籍人口有條件地逐步開放,將是政策轉變的主線。目前佛山和東莞對外來人口主要還局限在用公租房的政策來解決,可能短期效果較明顯,因為政府很難一下子拿出大量資金來建公租房,所以更多的是“借助”于企業的集體宿舍,但這並不能真正增加公租房的供應。
我並不反對將企業用來建集體宿捨得土地和資金用於發展公租房,但這並不等於説可以將原有的集體宿舍原封不動就“變成”公租房來充數。其實,這些地區不妨考慮用公租房與限價房並舉的政策來解決外來常住人口的住房問題,這樣長遠效果可能更好。(韓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