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打人者“爸爸”是負責之舉
時間:2011-06-24 09:52 來源:人民日報
新聞背景:近日,有網帖舉報山西永和縣副縣長馮雙貴的4名親屬夜闖民宅行兇,並在打人過程中宣稱“我爸是縣長,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據查,網帖反映情況基本屬實,4名行兇者已被批捕,馮雙貴也被取消“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提名。
處理打人者“爸爸”是負責之舉
行兇打人者被批捕,將進入司法程式,這才體現了真正的國法。而當地政府的另一項處理措施更值得注意,即取消了“我爸”馮雙貴的常務副縣長提名。
其實,打人過程中説沒説“我爸是國法”並不是關鍵,問題在於,打人者膽敢夜闖民宅毆人致傷,與其權力背景帶來的“底氣”不無關係,也與領導幹部平時對家屬疏于管教難脫干系;更重要的是,此案影響惡劣,敗壞了黨和政府形象。從哪個方面説,打人者的“爸爸”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近年來,“我爸是某某”事件時有發生,少數幹部親屬違法亂紀,社會影響之壞,早已超出了個人惡行和家醜的範疇。當此之時,應果斷進行“切割”,依法依規處理負有責任的“爸爸”們,這既是修復政府公信的需要,也是約束權力、端正風氣的第一步。(空山雨)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