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飛行特權”之異同
時間:2011-06-17 14:35 來源:廣州日報
俄羅斯國際航空公司一名機長拒絕為等候伊爾庫茨克州州長德米特裏 梅津採夫而按調度指令推遲起飛,雖然他的抗爭沒達到目的,但事件經網路傳播後,這名官員被迫道歉。(《京華時報》6月16日)
由此,筆者聯想起前些天在我國寧波發生的另一起事件:5月8日,海航執飛寧波至北京的兩次航班均“被迫”延誤,本應後起飛的航班卻因一位“重量級領導”登機而提前起飛,遭遇航班延誤的網友憤而稱寧波機場讓領導先“飛”。
中國的“重量級領導”獲得的待遇是“讓領導先飛”,而俄羅斯的州長要求民航機“等領導後飛”,體現的都是官員的飛行特權。但中外“飛行特權”又有所不同:
首先是過程的不同。中國“重量級領導”的飛行特權被堅決落實,機場工作人員公然宣稱,“重量級領導”本就可先飛,他們不過是在執行規定。事實上,即使按照相關規定,也是副部級及以上領導“優先乘機”而非“優先起飛”。寧波機場方面卻讓一個不知道什麼級別的官員享受“優先起飛”的待遇,可見對權力獻媚到了何種程度。但俄羅斯的州長卻遭遇機長的堅決抵制,機長表示:“這不是包機,而是定期航班,請讓你們的高官別遲到,這樣就能和我們一起飛……”還説“請邀請電視臺和記者們到這裡,看看為何一架定期航班推遲。”
然後是結果的不同:雖然中外的兩位官員都“先飛”和“後飛”了,但最後結果是:寧波機場總經理就“讓領導先飛”事件致歉,但那位享受特權的“重量級領導”,我們一直都不知道他是誰,官居何職。而俄羅斯的州長已經向乘客道歉,運輸檢察機關還將啟動一項調查,調查是否有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而且這起醜聞還可能危及梅津採夫的政治生涯。
由此觀之,官員想享有特權,幾乎屬於人性,並不奇怪。問題在於,我們對特權敢不敢鬥爭,有沒有一套嚴格的監督和懲處制度,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殷國安)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