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春季,有關央企的醜聞真不少。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天價酒事件余波未平,另一家分公司的醜事又被曝光: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雲南分公司領導班子違規挪用黨員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用於年終獎等發放,總額超過640萬元。石油之外還有電力:國家電網公司安徽省電力公司以“車改”之名,為全系統約300名副處級以上幹部配備公務自駕車,標準逐年提高,一切車輛手續及費用均由公司負責,用滿5年就重新配置新車,有的幹部甚至把公務自駕車送給家屬使用。(據新華社、《新京報》)
央企醜聞迭出,從某種程度上説有一定的必然性,因為央企的資産、財産都是國家的、全體民眾的,“崽花爺錢”自然不心疼;在處理違規違紀問題上心慈手軟,也是基於同一原因,因為這些違規違紀者亂花掉的不是上級的錢,更不是上級領導的錢,他們自然沒有痛感。
我們有管理央企的政府部門,國資委就是受全體民眾委託管理國有資産的部門。在國資委官方網站上,其列出的“主要職責”的第一條就是“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中央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工作”。全體民眾是央企的出資人,但單個民眾沒法監管央企,所以將這個權力賦予給國資委代為行使,國資委也因此被喻為國有資産的“守護者”。現在,央企裏的國有資産經常被“偷”,中國人民的共同財産經常被“盜”,負有守護之責的國資委不能保持沉默,中石化天價酒事件沸沸颺颺了那麼久,我們始終沒有聽到國資委的聲音,這顯然非常令人遺憾。
當下,民眾的監督力量有限,管不了央企,自下而上的監督發揮不了多大作用,因此,我們只能寄希望於自上而下的監管,希望國資委等權力機構切實履行職責,管住央企、管好央企,代替民眾管住央企的人、管好央企的錢。對於央企出現的醜聞,國資委不能當旁觀者,不能任由央企“自查自糾”,同時,要想辦法通過體現機制的創新,破除央企特權,強化對央企的權力監管和群眾監督——只要上下形成合力,我們不相信管不住央企。(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