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別演變為收費垃圾

時間:2011-04-27 14:49   來源:瀋陽晚報

  中國將探索建立包裝物強制回收制度,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收費制度,到2030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則要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接近發達國家平均水準。昨天,國務院批轉了住建部等16個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直面一些城市面臨的“垃圾圍城”困境。(《新京報》4月26日報道)

  垃圾收費?乍看這則消息,多少沒有反應過來,咱老百姓每個月不都交了物業費或者衛生費了嗎?難道這裡不包括垃圾費?仔細研究才發現,原來,我們交的,只是垃圾清理的費用,現在要收的,是垃圾“處理”的費用,看來,我們是要對垃圾負責到底啊。

  這又是一次與國際接軌,和很多“與國際接軌”一樣,我們首先接軌的,就是收費。而諸如垃圾分類、加強居民減少垃圾排放的教育等等,似乎還都不著急接軌。

  “誰産生、誰付費”是一個國際通用的原則,但要在中國施行起來,似乎並不那麼容易。收費單位如何判斷居民産生垃圾的數量?難道要在居民樓下安排專門的垃圾稱量人員?如果是那樣,垃圾回收點的回收量可能大大減少,但一些犄角旮旯,很可能涌現出一大批垃圾,這就事與願違了。讓人略微擔憂的是,將來的收費,很可能搞平均化,在目前收取的物業費或衛生費的基礎上,再增加一筆費用,這勢必出現新的不公平。

  其實,對於垃圾收費,如果宣傳得當,是能取得公眾的理解的。但讓公眾最擔憂的,是收費後的管理。垃圾處理費能否真正公開透明地利用在垃圾處理上,是決定這筆費用徵收公平的最關鍵點。前車之鑒並不是沒有,自來水費上面,附加了排污費,但大量的污水還是排入了河流;環保部門收取了環境治理費,可是很多城市的環境狀況卻得不到改善;限塑令推行了好幾年了,除了超市的購物袋收費之外,老百姓似乎沒看到什麼成果。因此,公眾有理由擔心,在交納了垃圾處理費後,“垃圾圍城”依舊。按照目前的規律,收費一旦産生,很難廢除,到時候,普通老百姓可真是杯具了。

  處理垃圾,是一個系統工程。在這個過程中,收費,尤其是對普通百姓的生活垃圾的收費,似乎並不是起決定因素的。如何提高垃圾處理的科學性,讓更多的資源實現再利用;如何增強公眾的垃圾分類意識,拒絕過度排放;如何加強垃圾處理行業的管理等等,都有助於垃圾處理。把解決的焦點集中在向百姓收費,似乎陷入了收費的怪圈。

  垃圾收費,目前看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無法更改了。作為普通公眾,只有期待這項收費最後能讓“垃圾圍城”得到改善。別讓這種收費最後變成了如排污費等一樣的“收費垃圾”。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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