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頻道報道,4月13日“天價酒”事件被媒體曝光後,中石化廣東分公司曾經開過三個會,一個是領導班子的會,一個是所有處室幹部會,還有一個是外宣部門會。會議主要兩個議題,第一,要求各個部門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誰泄的密,懷疑肯定是內鬼,一旦查出要嚴懲;第二,要求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接受媒體採訪。
“天價酒門”發生後,本來有一條危機公關的通衢大道,那就是閉門思過,開門檢討,端正態度,承擔責任,以期得到公眾諒解,正面化解危機。遺憾的是,公司高管選擇了相反的道路:對外當縮頭烏龜防記者,任其叫板概不應戰;對內關門抓“內鬼”,清君側。可惜,事實再次證明這是一個笨辦法。
站在被舉報者角度,向公眾透露公司賬目,揭發高管涉嫌揮霍鉅額公款,不是“內鬼”還會有誰?而且,“內鬼”的“小題大做”也令被舉報者非常不爽,就算“所有酒都由總經理個人支配使用”,區區169萬元而已,何足挂齒?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每月公款吃喝玩樂多達120萬元。監察部、國辦曾找他談話,要他注意影響,他還大不以為然。喝喝茅臺,豈不是小兒科?難怪,被舉報者老羞成怒,要接連開會追查“內鬼”了。
不管被舉報者查出的“內鬼”是誰,我們感興趣的是:誰才是“天價酒”的真“內鬼”?作為“深喉”,且不論他的動機若何,他的行為最終導致了國企高管的不良行為大白天下,並得以某種程度的糾正。在公眾眼中,如果這種人也算“內鬼”的話,這種“內鬼”是“益蟲”,多多益善。而國企的真“內鬼”,恰恰是那些一掌遮天,為所欲為,為滿足私欲而損害了人民利益的“蛀蟲”!
國企改革走過十幾年,出現不少“內鬼”和“蛀蟲”。最初流行內外勾結,賤賣國企,中飽私囊,而把下崗工人推給社會。到了今天,“內鬼”則表現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和鋪張浪費、大肆揮霍等灰色腐敗。國企職務犯罪呈現案件數量越來越多、涉案數額越來越大、有組織有預謀的共同作案現象越來越嚴重、涉案者的年齡趨於年輕化等等;而灰色腐敗更加普遍,不容小覷,從“天價吊燈”到“天價酒”,不時曝出的國企“豪華病”,無一不在刺痛公眾的眼睛。
國企管理問題多多,既有人性缺陷,亦有制度短板。制度層面,一些企業高管大權獨攬,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把企業當作獨立王國,外部監督針插不入;國企“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虛置嚴重,內部制約不力;財務管理混亂,“一言堂”、“一支筆”管理模式在國有企業中依然普遍存在;國企利潤豐厚(尤其是壟斷國企),而上繳紅利偏少,給高管揮霍提供便利……國企高管8000元/晚的住宿費都可以入賬,還有什麼不能報銷?在某些高管眼中,國有資産就是“無主資産”!
權與錢,是腐敗的兩要素,有人提出不讓有錢者有權、有權者有錢。而國企恰恰橫跨兩界,左手是權(經濟權甚至行政權),右手是錢,權錢勾兌,腐敗風險陡增。國企發展到了今天,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越是這樣,越要正視國企運營風險,從完善企業制度層面著力,剷除“內鬼”滋生的土壤,而不僅限于發生醜聞之後就事論事、“嚴肅查處”一下。(練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