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先別忙為寶馬碾童司機辯護

時間:2010-09-14 10:10   來源:揚子晚報

   新沂一名3歲半男童在玩耍時遭一輛寶馬撞倒後三次碾軋,男童因此死亡。男童親屬懷疑司機“撞傷不如撞死”故意殺人,警方稱司機與男童家人沒有過節,無故意殺人動機(9月13日《揚子晚報》)。

  新沂市交警大隊相關領導解釋説,司機“碾傷不如碾死的想法”只是男童父親李先生的個人猜測。對寶馬車反覆碾軋男童致死畫面的出現,他分析説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司機伍某和李先生及其親友有很深的過節,伍某故意為之;另外一種情況是事發後伍某驚慌失措所致。經過調查,伍、李二人之間均無任何過節,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殺人”的動機。

  要不是報紙上白紙黑字地寫著這話是新沂市交警大隊相關領導説的,我還以為這是伍某律師的辯護詞呢。男童父親提出的司機有“碾傷不如碾死的想法”,在沒有進行深入調查的情況下,交警部門怎麼能輕易排除呢?案件還在偵查階段,交警大隊領導怎麼就急著定性了呢?

  想起杭州“70碼”事件,雖然最後得到了較為公正的處理,但由於有關部門沒有對警方此前的離譜説法進行調查處理,至今“權錢交易”的傳言還沒有告終。

  不得不承認,“寶馬”也讓事情更為敏感。此時,警方對外發言應該格外謹慎。隨意發佈這種有所偏向的言論,即使之後的案件調查和處理完全公正,也很難取得公眾的信任。如果執法部門能事事保持中立,不偏不倚,那麼本身無辜的“寶馬”怎麼可能一次次成為焦點。(楊國棟)
 

編輯: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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