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加強宏觀審慎金融監管

時間:2012-04-12 13:45   來源:人民網

  今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堅持把防範化解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生命線,加強金融監管和調控能力建設。2010年11月,多國簽署了旨在強化銀行業監管的《巴塞爾協議Ⅲ》,全球金融監管已將著力點放在加強宏觀審慎監管上。順應國際趨勢,結合我國實際,增強我國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健性,需要構建一個涵蓋銀行、證券、保險和投資基金等行業的綜合性宏觀審慎監管框架。

  研究發現,銀行、證券、保險以及開放式基金等行業發展存在明顯的順經濟週期性,資産價格水準以及信貸與國內生産總值的比率在經濟上升期快速上升,而在經濟衰退期則明顯下降。順經濟週期性使得金融體系對經濟波動産生放大效應,不利於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其根源主要在於金融市場資訊不對稱和監管失靈。傳統的微觀審慎監管只關注單個金融機構的穩健性,而金融體系順經濟週期性以及金融風險的系統關聯性表明,在微觀審慎監管的基礎上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增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健性,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有效途徑。

  完善監管工具和宏觀審慎指標體系。在監管工具方面,我國應根據《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和我國實際情況對現有監管工具進行擴展,構建涵蓋商業銀行、證券、保險與基金行業的宏觀審慎監管工具體系。在對資本充足率、杠桿率、撥備率三大監管工具進行完善的基礎上,補充貸款價值比率、債務收入比率等指標。證券行業著重運用凈資本、風險資本準備兩大工具,以風險控制指標為基礎實施逆週期監管。保險行業以償付能力指標為核心,基金行業以最低投資比例、投資組合的風險價值指標為核心,實施逆週期監管。宏觀審慎指標體系的作用在於全面反映宏觀經濟週期波動。因為任何單一指標都可能存在缺陷,使得監管存在漏洞,因此應參考多個指標綜合判斷並實施逆週期監管。産出缺口指標能較好反映真實經濟週期,同時,還應補充信貸增長率、物價上漲率、資産價格指數、投資增長速度等宏觀經濟先行指標。在完善逆週期監管工具、宏觀審慎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金融體系預警機制的建立,深入研究監管工具與宏觀審慎指標之間的動態關係,確立緩解金融體系順經濟週期性的緩釋系數,為動態調整監管工具提供科學依據。監管部門根據經濟週期動態調整監管指標,在上升週期中採取從嚴的監管標準,防止金融體系風險擴大;在衰退週期中採取寬鬆的監管標準,增強盈利能力,刺激經濟復蘇。

  加強金融體系壓力測試。將壓力測試納入金融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可以為實施逆週期金融監管提供前瞻性的決策依據。應明確金融體系壓力測試的職能機構,進一步完善壓力測試技術與測試系統,使測試的風險類型範圍涵蓋金融機構所有業務與風險類型,全面評估金融體系在設定場景下的可能損失,並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壓力測試的透明度,向公眾披露壓力測試的過程和結果,以穩定市場預期。

  合理協調貨幣政策目標與監管目標。我國目前的貨幣政策主要是盯住通貨膨脹率,綜合運用價格與數量型工具調控貨幣供給總量和信貸總規模,以穩定經濟增長。實施逆週期監管需要更多參考經濟增長、信貸增長以及資産價格等指標,目標是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實踐中,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監管的依據之間往往存在不一致,而且貨幣當局與監管實施者可能在理想的經濟增速、能夠容忍的通貨膨脹水準方面存在差異。為了解決兩者的矛盾,協調貨幣政策目標與監管目標,宏觀審慎監管應以規則為導向,加強與央行的溝通與協調,制訂科學的實施標準,發揮逆週期監管工具的自動穩定功能。同時將宏觀審慎監管工具作為貨幣政策參考,實現金融體系穩健與宏觀經濟穩定的統一。

  加強全球金融監管協調與合作。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金融體系的外部性效應已經超越國界,在沒有全球統一金融監管制度體系的情況下,金融風險帶來的金融體系動蕩極易蔓延。因此,我國應加強與國際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與協調,積極參與全球金融監管改革,共同防範金融危機。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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