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於銀行業不良率的問題引起了各界廣泛關注。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求是》雜誌上撰文指出,截至2011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為1.8%,這相比2010年底的1.14%呈現顯著上升。國際信用評級機構標準普爾也預計,2012年不良貸款率或上升2~3個百分點。日前,長期處於金融生態評價最高等級的溫州似乎也問題不斷,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2月底的溫州銀行業不良率為1.74%,已連續8個月出現上升態勢。
自從本世紀初銀行業改革整頓以來,不良貸款一直就是監管的核心目標,實現規模和比率的“雙降”,被看做是銀行業效率與效益的典型表現。如今出現一定反彈,背後其實反映了多方面因素,包括貨幣政策調控、經濟增速下滑、房地産調控、地方融資平臺清理、中小企業資金鏈困難、出口企業財務壓力增加等諸多因素。應該説,現在的監管效率與銀行風險控制能力,都不是本世紀初所能比擬的,不良率上升體現了實體經濟的間接影響以及現有金融結構的缺陷。
更加理性地看待該問題,需要我們著眼于如下視角。
首先,我國銀行業的不良率處於較低水準,沒必要談“不良”而色變。一則,經多年發展,國內銀行不良率普遍保持低位,已低於很多發達國家,出現適度反彈也是正常的。如研究表明,從1985年起到2011年中期美國銀行業不良率均值為3.6%。二則,銀行信貸業務必然有風險,不良率過低,也意味著銀行在對實體經濟的支援過程中,過於謹慎,難以滿足許多領域的融資需求。三則,在現有的分類標準下,不良貸款並不等於實際損失,而且現在銀行的撥備覆蓋是完全能夠應對的。
其次,需要解決金融監管與金融政策的潛在矛盾。面對不良率反彈,有些政策的影響是不可避免的,如房地産調控等。但還有一些政策是與監管有所背離的,例如,對於銀行尤其是大中型銀行來説,強調加強對小微企業融資、“三農”金融、綠色信貸等領域的支援,本身就意味著不良率及其容忍度必然要上升。
再者,人們擔憂銀行不良率問題,也因我國銀行業務模式還存在不足。即現在銀行基本還是依靠貸款利息收入為主,非貸款利息收入和中間業務收入很多也與貸款模式有密切聯繫,在此情況下,不良率上升會對銀行業績産生直接影響。對此,必須改革銀行業務模式,加快業務與産品創新。
最後,沒有發達的貸款二級市場,同時資産證券化創新緩慢,使銀行不良貸款也缺乏更多風險緩釋渠道。長遠看,銀行不良率波動不僅與推進利率市場化相關,也是經濟週期變化、全球金融一體化的必然結果,因此更需要在監管機制、金融制度與結構、機構與市場的技術層面推動改革。(楊濤)